1. 方案制定的目的
通过旁站方案的实施,使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2.旁站监理的依据
2.1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2 相关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
2.4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2.5 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6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3.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
3.1 是否按照技术标准、验收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施工。
3.2 是否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
3.3 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见证取样试验是否合格。
3.4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并作技术交底。
3.5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6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4.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4.1 落实人员,项目监理部指派专人负责旁站监理工作。
4.2 旁站技术交底,项目监理部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作专项交底。
4.3 旁站监理人员进场对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等进行检查,具备条件时准予施工。
4.4 施工过程当中,旁站监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和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情况。
4.5 做好旁站监理原始记录和监理日记。
4.6 发现异常情况和质量、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和反映。
4.7 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应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在表上签认,并建档保存。
5 旁站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1混凝土灌注桩浇筑
5.1.1检查砼的配比和称量,应符合配比单的要求。
5.1.2使用商品砼应检查砼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1.3导管使用前应试拼装、试压,试水压力为0.6~1.0MPa,防止导管破裂、脱节或漏水造成堵管、断桩事故。
5.1.4安装钢筋笼、导管完毕的孔底沉碴厚度小于100mm后,应立即浇注水下砼。砼水泥用量不小于360kg/m3,砼含砂率宜控制在40%~45%,粗骨料粒径应<40mm。
5.1.5检查砼塌落度,砼塌落度的允许值:水下灌注为160~220mm。检查数量按每一台班不少于一次。
5.1.6每灌注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5.1.7开始灌注砼时,为使隔水球拴能顺利排出,导管底部至孔底距离宜为300~500mm(桩直径小于600mm时可适当加大)。
5.1.8首批砼浇灌量能使导管一次埋入砼面以下0.8m以上。
5.1.9在灌注砼过程中随时测量灌注深度,要掌握导管埋入砼的深度在2-6m深时,才允许提升导管,抖动导管行程频率要适当。
5.1.9水下砼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浇筑时间按初灌砼的初凝时间控制,对浇筑过程中的一切故障均应记录备案。
5.1.10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直至冒出的砼不含泥浆为止。
5.1.11灌注砼的充盈系数应大于1.1。
6.旁站监理措施
6.1 组织措施
6.1.1 由项目监理部的总监或总监助理负责排班,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做到责任到人;
6.1.2 实行旁站检查制度,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对旁站进行巡查,检查;
6.1.3 严格贯彻执行《旁站监理制度》;
6.1.4 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体质好的监理人员担任旁站监理;
6.1.5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到岗情况。
6.1.6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 旁站监理前,应对施工单位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2)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资料,并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复验;
3)核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施工机械和工具的准备情况,以及计量仪表的校验情况;
5)施工过程中,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执行施工方案、规范、规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
6)应及时、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原始记录,内容应包括: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施工班组、主要施工工艺、方法、执行情况、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7)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应当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立即向项目监理部上报反映,采取纠正处理措施;
8)旁站监理工作必须遵循建设工程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等依据,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9)现场跟班监督施工时,应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原始记录和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资料和记录须整理归档,保存五年;
10)旁站监理人员应对旁站监理工作承担相应监理责任,对旁站监理记录终身负责。
6.1.7旁站监理人员赋予的工作权限
1)当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图纸、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等行为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即时整改;
2)当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有权口头发布局部工程暂停指令,并应当即时向总监及总监代表报告,于24小时内由总监补签工程暂停指令;
3)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前未通知旁站监理人员,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未在现场监督,旁站监理人员有权拒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旁站监理记录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未经旁站监理人员监督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单位强行施工下道工序,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其停工,并即时报告总监,下发工程暂停令。
6.2技术措施
6.2.1工序开工前督促并参加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技术交底,以对可能发生失控的部位或工序进行预控;
6.2.2对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误操作进行提前预防,一旦发现及时纠正。
6.2.3旁站人员要做好旁站记录并及时办好施工单位的见证手续,对施工单位的有关原始资料严格查证,认真签认。
6.3 经济措施
6.3.1 公司对现场吃住人员给与适当的生活补助,以便他们安心工作;
6.3.2 落实奖惩制度,对无故脱岗的旁站监理人员进行严厉经济处罚,对在旁站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避免损失的的人员进行奖励和表彰;
6.3.3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企图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