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大,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然而,在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仍大量存在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导致当前城市设计在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如城市改造与建设不完善、管理手段不科学等问题。面对这样的现象,为了提高城市规划的管理水平,本文提出了采用精细化城市规划设计模式解决当前城市规划设计中的问题。

1当前城市设计在精细化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缺乏城市设计的控制要素,致使城市建设管理模式未能有效形成。放眼如今我国各大城市,可以说绝大多数城市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在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地块用途及开发强度等用地布局和结构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但是对于在城市设计方面的控制要素而言,大多只停留在对建筑风格和色彩的要求上,相较而言是相对缺乏且十分简单[1]。由于当前城市设计的重心普遍都是放在对方案的设计上,缺乏精细的城市空间形态的研究和探索,如此一来,不仅造成了不少地区城市风貌相差无几的病态现象,而且也导致了诸如环境设施内容、城市风貌与建筑风格等很多城市精细化建设要素无法得到有效地落实和管控,进而导致无法形成科学、合理以及行之有效的城市建设管理模式。

1.2城市形态量化控制标准缺乏,致使城市形态难以控制。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国在城市规划方面主要以增量规划为主,这样的管理模式有效地满足了当时城市发展的需要。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这种规划方式显然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不仅给环境带来了一定的破坏,而且出现了公共界面、城市天际线、滨水空间等空间形态失控的局面。针对上述问题,虽然近来年在城市设计方面,国家大力提倡以城市空间形态设计为主的城市设计,但现行的城市设计内容基本上都以定性控制为主,在定量控制上则是少之又少的,这就造成了对城市规划设计进行操作和管理的困难局面,致使城市形态难以控制。

1.3部分管理要素缺乏可操作性,致使与多元化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对于目前的城市规划管理,配套面积计算规定、建筑规划技术规定以及日照计算规定等是构成其规划管理体系的主要部分。就该构成体系而言,虽然其应用范围很广,也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认可,同时也具有编制时间短等优势,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其中部分控制要素操作性的缺乏,导致了其长期使用势必会带来一定的隐忧。90%的城市设计要素中,都有占线率这个指标,由此也可见这个指标的重要程度,但如果将这一指标作为所有建筑项目的强制指标去执行,势必会造成城市建筑形式单一、街道界面缺少开合等一系列问题,但是如果不能对其进行有效控制,会给城市的公共空间形态带来不同程度上的影响和破坏。由此可见,在实际的建设中,如果不能对要素的重要程度做出明确的判断和评价,那么对于多元化的建设而言,这些要素是很难得以落实的。

1.4法定地位的缺失,导致城市设计缺乏实施的手段和途径。对于城市设计而言,其不仅能够极大地促使城市品位的有效提升,而且城市设计也是城市进行规划与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其对于城市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定地位的缺失,同时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城市设计及实施流程做出明确的规范,致使城市设计在相应的实施手段和途径是相当匮乏。而这其中,最为直观的体现便是由于缺少相应的审查和管理机制,导致很多城市设计成果很大程度上难以通过相关程序使其法定化和制度化。

2基于城市设计视角下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的主要思路

2.1促使精细化管理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条件。毋庸置疑,精细化的城市规划管理不仅能促进管理效率的提升,同时对于城市效益的提高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想要提升城市设计视角下城市规划的整体水平,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并推动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途径便是进行精细化的管理。而这其中,最关键的是建立健全、明确、可执行以及可量化的工作规范,同时也要使该工作规范的精密性和规范性得到充分的保证,赋予其应有的可实施机制和法定地位。在具体编制技术层面,想要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技术编制体系,则应该将量化标准、可管控要素以及执行程序作为其中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并根据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具体管理实施机制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着手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促使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和可实施性。

2.2促使精细化管理实现的核心。城市规划设计方面,技术管理规定无论是在环境内容、空间形态上,都要做相关的引导和指引。但在特定地区,特定环境管理上,可通过通过量化控制的方法适时地对某些重点区域和城市节点进行更为高效的控制和管理,是促使精细化管理得以实现的核心之一。例如,在城市的核心区域或者城乡的结合地带,采用量化的方法,根据参照中心不同的区位,进行建设项目的建筑密度、高度等方面的相关设定,强化管理的立体化和可操作性,进而使城市设计得以精准地落实和开展。当然,想要将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设计可以有效地衔接在一起,光靠量化的城市设计成果是不足的,要真正促使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的实现,还必须保证城市设计成果的法定化。例如,为了让城市设计成果得以法定化,日本、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均在城市设计内容上做了相应的法律方面的制度化处理。日本通过设计特有的法律法规对设计内容进行固定;美国为了对设计质量方面的要素达到控制的目的,出台了城市设计导则和区划法进行设计审议;新加坡则将城市设计内容添加进了现有的法定管理平台中。对此,想要实现精细化管理,为相关的城市设计内容提供一定的法律支撑是必不可少的,只有使这些城市设计成果及其应用得以制度化和法定化,才是精细化管理得以实施的核心。

3基于城市设计视角下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对策

3.1做好精细化控制要素体系的层次化建设。想要实现城市规划的精细化管理,其中最主要的是做好精细化控制要素体系的层次化建设。所谓层次化建设,即是进行多层次的划分,在进行层次划分时既要充分考虑诸如总体设计、专项城市设计以及重点区域设计等有关空间形态的基本要素,又要对各要素进行正确的划分。就总体设计而言,其为设计要素的综合考虑。而对于专项城市设计,则是将城市空间、基建、景观等作为控制的要点,从而对其进行精细化控制处理。重点区域设计则是对城市空间、环境艺术甚至街道空间形态等重点突出区域空间进行控制和落实。在具体的层次化建设工作中,可以通过政府的控制和引导,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互补性及兼容性,突出核心的设计内容,进而达到对城市形态设计控制的目的。

3.2把握城市设计中的刚性与弹性。城市设计的内容既有刚性又有弹性,两者之间的兼容互通至为重要。例如,设计缺乏刚性元素,只是做出框架性的描述,那么城市规划设计必然出现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此外,若是设计刚性过于突出,那么设计必然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设计刚性的把握,要与设计弹性相结合。就设计的刚性要素而言,其主要是通过核心要素和可丈量要素这两者组成的;而设计的弹性要素,则主要是由提升要素和不可丈量要素构成的。相关部门在考虑刚性设计内容的可丈量元素的同时,还需要在市场经济的模式下,保留弹性空间和提升空间,进而保证公共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

3.3做好城市规划管理机制的系统化工作。除此之外,想要实现精细化管理,还必须使城市规划管理机制系统化,这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核心部分。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城市管理而言,系统化的管理机制所产生的促进作用对其是不容忽略的。对于公共空间的管控,应该对其界限做出明确的规划,做到规划的精细化;同时也可以强化公园、广场以及大型工程等开敞空间的设计工作,确保城市设计方面的管理要求能够落实在景观设计层次。与此同时,为了使整体与个别的空间形态能够连贯起来,促进实体建筑与城市空间呈现兼容的关系,那么在管理机制上必须充分利用城市设计的成果,对公共单位的整理规划做综合考虑,权衡多种利益关系,从而进行正确价值判断,在管控体系上最大程度地实现城市设计成果。

4结语

对于城市而言,规划设计的成效直接制约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提升。通过精细化管理,使用量化、法定化的方法判定规划设计的优劣;在精细化管理中,讲求系统性思维,层次化管控,突出规划设计的刚性与弹性原则,那么城市规划设计工作将会更加合理,进而促进城市往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国伟,万放.试论规划管理精细化对实现城市精致化的作用———以“后三峡时代的万州”城市精致化为例[J].重庆建筑,2017,16(4):7-10.

[2]MichaelRGallagher,王紫瑜.追求精细化的街道设计—《伦敦街道设计导则》解读[J].城市交通,2015(4):56-64.

[3]姚燕华,鲁洁,刘名瑞,等.精细化管理背景下的广州市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践[J].规划师,2016(9):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