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填写试验验收记录,经试验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2、机械设备应由相应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安装。
3、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报请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施工现场必须制订机械设备分级安全检查制度,既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检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自查和监督检查。
5、机械设备检查形式:日巡检、周检、月全面检查等,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严禁带病运转。
6、施工现场每月组织一次月度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金属结构和焊缝有无变形和开裂;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吊钩、抓斗、钢丝绳、滑轮组、索具、吊具等有无损伤;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轨道的安全状况等。停用一月以上的,使用前应做好上列检查。
7、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在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巡检,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作好检查记录。
8、操作人员每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限位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联锁装置、通讯装置、报警装置和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索具、吊具的安全状况,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
9、大型施工项目及以上应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10、机械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不得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包括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维修人员、起重工和电工等)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规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并保持作业区整洁和安全设施的完整。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许可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特点是工期短,任务重,工程地点变动大,工人和机械设备流动性大,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机械设备安全施工的基本要求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