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其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2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册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经检查许多楼宇,玻璃幕墙与其它结构部分的空隙没有进行封堵。目前已经封堵的建筑也多是为了防水和隔音进行的封堵,所用材料多为橡胶,泡沫塑料,木夹板等,与规范要求相差甚远。
 
    另外多板建筑实际使用中,为了使空间尽可能宽敞,家具等办公用品等多紧靠幕墙布置,这样一旦发生火灾,这些空隙即成为火灾蔓延的途径,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根据经验可使用“防火毡包法”,就是用玻璃棉等材料压实,然后外包铝泊纸包严,塞到缝隙中间,下面用铁皮、铁丝或钢筋固定,上面用非燃材料如铁皮等固定罩住,然后再适当做些粉刷装饰可以满足防火要求。
 
    此外,玻璃幕墙本身的结构安全性上来讲,幕墙上开窗面积总和要小于幕墙面积的10%,尤其是隐框结构窗开得越少越好。因此有玻璃幕墙的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时,还要根据具体空间的布置情况和实际开窗面积来计算分析实际排烟能力,必要情况下增加机械排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