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油漆和胶等一些易燃材料必须放置在远离火种和易燃产品处,并设专用房间加以保管。
4.3产品在油漆和安装完毕后,将产品用塑料布全部遮盖起来,以免其他杂质对产品污染。
4.4严禁撞击门框扇及贴脸。
5.玻璃幕墙、塑钢窗成品保护
5.1幕墙、窗框四周嵌防水密封胶时,操作应仔细,不得污染幕墙、窗框。
5.2搭、拆脚手架、跳板其材料对窗框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否则不许在门窗框上拖拽。安装管线、设备应防止碰撞幕墙。
5.3不许在幕墙、窗框上撞击、钉钉或刻画。幕墙、窗玻璃安装后立即贴上“小心玻璃”标志。
6.水电成品保护
6.1管道保温、灯具、面板、风口防止污染。阀门不得随意开启。
6.2导线、母线钢管防丢失。
6.3设备防止损坏及受潮。
7.通讯成品保护
面板、模块、配线架、机柜、控制箱、摄像头和报警器的安装在内装修基本完成后进行。其他安装与相关工序配合进行。
8.消防设备成品保护
8.1消防水系统所有带压管,在打压试验完成后,如与其他专业管道打架,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管,应通知有关专业人员协商解决。
8.2消防联动、报警线缆敷设完成后,都有一定的余量,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剪短、抽走,挪为他用。
8.3消防喷淋头上好后,严禁用明火烧,禁止用重物敲击,禁止随意挪动喷头。
8.4消防报警探头、喇叭、手报按钮、声光报警器、报警电话插座、消火栓箱安装完成后,禁止非本专业人员随意拆除、搬弄。
8.5消防中控室自移交消防专业施工队之日起禁止其他人员入内。如必须进入时应有审批手续方可进入。
9.通风空调专业成品保护
9.1在与其他专业管道打架时,应协商解决,不允许随意拆除或改变风管标高、位置。
9.2不允许将超限风管挤压变形,不允许随意破坏风管。
9.3不允许随便拆除或破坏支架、横担。
10.吊顶成品保护
10.1吊顶所需材料,如龙骨、板材等,不可在其上面坐、踩、行走、休息和堆放其它物品。
10.2已安装好主龙骨的大厅、走道、卫生间、电梯厅,如其他项目需调整、交叉作业时,应提前通知吊顶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派人员进行配合施工,其他项目施工人员应戴好洁净手套,并注意不能弄弯吊杆、主龙骨架。
10.3在吊顶作业安装封面板前,其他项目应将各自该干的活干完。封面板后,不可随意揭开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