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图纸会审,严把工程技术、质量关,组织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协调好设计、勘探、质检、监理、施工单位的关系。
    2、安排(督促)工程进度,审查施工单位报表并如实上报。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是否满足目标要求,及时报告指标的偏离。
    3、参与分管工程前期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协调沟通工作,并做好相关书面文件整理。参与分管工程各项招投标工作,核对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复核报告,参与分管工程招标答疑及现场踏勘工作,参与分管工程图纸会审并审核图纸会审纪要。
4、参与合同管理,处理分管工程的日常事务,对合同及相关合同的实施提出优化建议。落实分管工程实施前业主应提供的条件,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前期资料整理工作。
5、督促监理单位、承包商履行合同,检查其工作绩效,提出改进意见。
    6、负责办理分管工程的合同进度款、工程结算及其他业主应付款的支付与核对工作。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项。支付款项时,应与财务处、收款方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7、协助协调分管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各方关系。
8、及时报告分管工程发生的重大、紧急事件。
    9、参加分管工程的各级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协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负责分管工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送档工作。
10、参加工地例会,贯彻业主指示精神,促进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分管工程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分管工程的工程计量、协助造价科进行工程决算初步审核工作;
    12、负责分管现场与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监理以外的单位的工作联系;
13、负责分管工程的竣工交付后的使用服务质量保修等工作;
    14、负责分管工程的进度控制的检查督促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甲方现场主管职责
1、协调好设计、勘察、监理、施工、质检、安监、城建监察等单位的关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3、参加工程招(投)标会议,参与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协助办理工程前期各项手续,参与投标队伍的考察、选择。参与招标文件的起草、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
    4、负责工程所需各专业技术的协调;组织图纸会审会议和技术交底,解决图纸上的疑难问题,建议修改不合理的设计,合理降低工程造价,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协助分管领导对设计变更的统一管理。对涉及投资的变更,重视多方案选择。涉及图纸的修改、变更,要督促设计单位按时修改、完善,做到及时准确,不能影响正常施工。
    5、积极参与设计变更洽谈,设计变更须经分管工程局长同意,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同时签字方为有效;检查工程变更,并及时报分管工程局长审核;
    6、负责项目部人员的调配管理,协同做好施工现场其他各项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工作。定期组织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现场例会,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有监理的签字,作为验收资料。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大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采取处罚措施。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动态。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监理;确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认定等级,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并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9、负责向局领导汇报施工现场阶段性工作、现场发生的工程施工问题;
10、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度报表。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和竣工结算。审核签署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对工程进度拨款,要会同监理认定已完工程质量合格或质量问题已处理完毕,然后签字上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办理拨款手续。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对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
    11、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及可行性;对承建单位编制的总进度计划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度控制方法、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及风险分析进行检查论证,并在实施过程中控制执行,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
    12、组织工程验收,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维修工作及复检工作,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回访、保修工作;协调、组织竣工验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报告,并报送相关的竣工图纸及资料。
    13、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索赔的发生。对索赔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论证,明确责任。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工程主管进行工作安排,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协助组织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与评定工作。
    4、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参与建筑物的定位、验线工作。
    5、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办理设计变更、修改手续。
    6、对于项目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质量进行检查;审核钢筋、砂、水泥、砖等化验报告单,检查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检查发现不合格材料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对已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分项工程令其返工。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检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7、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控,负责(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遵守先验收后签字,再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技术与质量问题,对不符合施工质量标准的分项工程令其返工并建议进行罚款。不得预签或补签隐蔽工程验收单。
8、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及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等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工程主管进行审核;
    9、负责办理现场经济签证,严格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签证手续。
    10、对施工单位所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进行审核,及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监督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并负责将竣工验收资料交本项目部。经常检查分管工程(包括包工队)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11、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12、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的有序进行,决不允许随意乱刨、乱砸等危及建筑物安全的野蛮施工行为。
    13、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
14、及时做好变更工程量的计量,真实、完整地提供审计资料。
15、参加工程有关会议,做好各类工程会议记录,做好施工日记,做好验收资料。
16、负责施工图纸的催办工作,并做好施工图纸的登记和发放。
    17、负责技术文件的收发、整理工作及项目办公室技术书籍、检测工具的建帐、立卡、保管工作。
18、对监理公司、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现场监督、管理要积极配合,提出问题要讲究方式方法,严格管理的同时要加强服务意识。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现场审验的各道工序。
    19、负责竣工工程内业技术资料及竣工图纸的整理、装订、并向档案室移交,协助办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和备案工作,并将有关手续留存备查。
    20、保管好工程相关文件资料,不得丢失、损毁;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