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规范常用条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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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高度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或等于1.5米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米的自行车库、储藏件、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物层数内,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