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建筑工程设计_审图常见和疑难问题解析汇编(20120108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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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筑专业

【问题1】:报审施工图的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与规划许可证、已批准的规划附图的相关名称不一致,施工图建筑面积超过批准的建筑面积。
分析:名称不一致显然是‘货不对板’,在建设工程中是极不严肃的行为,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一定要改正。而施工图建筑面积超过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则是违反规划法的问题,众所周之,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相应的规划原则,这属于地方强制性的规定。工程项目面积超过规划批准的面积,造成了容积率的改变、人数的增加、配套设施及技术经济指标等一系列的改变(包括停车位等),必须经相关部门重新核准。(有人提出:只是地下室扩大了)。地下室面积虽然不计容,但仍包在总面积内,面积超过发改委批准立项的面积时,该项目不能成立,原批文、许可证等都与增加面积后的项目不符,总面积改变时,应重新申报。注册建筑师、项目负责人应正视此问题,防止虚假事件的发生,问题的属性属违反地方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