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城市、建制镇新建的住宅设计。底部为商业场所、上部为住宅的商住楼,其住宅部分应遵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酒店、商务、租赁式公寓及大层高隐形跃层公寓。
说明:经济适用房属于本标准涉及范围,本标准专列了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标准。对我省近期兴起的酒店、商务、租赁式公寓和大层高隐形跃层公寓,从使用功能分析,公寓具有居住、公共、服务等多种因素,其朝向、日照、通风、环境、隔声等方面很难达到住宅标准的要求,使用性质很难界定,故本标准不适用于此类公寓。
《问答》中:公寓式办公楼按办公楼设计规范,公寓是住宅建筑的一种形式,公寓式住宅按住宅设计规范。酒店式公寓靠酒店规范。
《问答》中:酒店式公寓应具有酒店式的管理体系和模式;住户(或业主)应享受酒店式服务质量和设施,否则不能称酒店式公寓。
《问答》中:部分图集依据的规范已废止,这类图集虽未废止,都应重新修订,目前属于过渡期,设计使用这类图集应按现行规范予以复核,做必要设计更改说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