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窗及木饰面施涂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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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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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木门窗及木饰表面的普通、中级施涂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 施工区域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抹灰工程、地面工程、木装修工程、水暖电气工程等全部完工后,环境比较干燥,相对湿度不大于60%。需装饰木饰面的结构表面含水率不得大于8%~12%。室内温度>10℃以上。 施工前各种材料必须先报验,经业主及监理确认后进行封样后才能采购。进场已报验样品在大批量材料进场时必须经过业主及监理公司验收出具有关书面验收单后才能出库使用。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