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图集适用于户外落地式钢结构独立柱广告牌及其基础。下部为圆钢管独立柱,上部为两面或三面广告牌面板结构及其支架体系,柱下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2.2本图集广告牌钢结构的安全等级为《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03中规定的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不超过25年。
2.3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不超过8度的地区,且广告牌上无振动设备。
2.4本图集适用于基本风压不超过0.70kN/m2的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区等平坦或稍有起伏的地形( B类地面粗糙度)。
2.5本图集适用于广告牌面板材料(如镀锌钢板、铝合金板、铝塑板或灯箱布等,但不包含面板结构)的自重标准值不超过0.15kN/m2;固定设备(如灯光照明设施等)的点荷载标准值不超过0.3kN。
2.6本图集广告牌钢结构适用环境为户外,环境温度不低于-40C,且不高于60'C,中等及以下侵蚀环境,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