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集系根据福建地区的地质、施工与设备等条件进行编制的。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低桩承台基础。
适用于抗震设计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下(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5g以下及0.15g)的建筑物。
本图集预制桩的设计考虑了抗震设计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g)的构造要求,当抗震设计烈度为8度或8度以上或桩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时,设计人员应结合工程地质情况、上部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及打桩机锤重,压桩力大小及桩基安全等级等因素,进行验算综合分析,或调整配筋量,或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或加强构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