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建筑施工中,对节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对建筑节能实施效果非常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的流程和要点。 

  关键词: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工作的流程;要点要析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建筑能耗较高,能源利用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出10%,我国节能投资的潜力市场有1000亿元,高耗能极大的污染环境,造成巨大的能源浪费,这种大量建造高能耗建筑的情况是背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因此进行节能降耗已经是刻不容缓。我国一年所建成的房屋建筑面积比所有发达国家一年所建成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还要多,但同时建筑耗能所造成的资源流失也触目惊心。近年来,建筑能源的大量消耗,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多部建筑节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标准,一场声势浩大的强制建筑节能措施行动便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建筑节能贯穿整个建筑实体的建造过程,规划立项、设计、施工乃至监理过程都在控制范围之内,缺少任何一个环节的监控都有可能造成能耗的损失、资源的浪费,工程监理作为建筑实施的一个重要过程,对建筑节能实施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 

  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l1-2007)(以下简称《节能验收规范》),给了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明确的依据。但由于我国建筑节能工程起步晚,建筑从业人员的节能意识淡薄、理念滞后,对节能工程重要环节认识不足,在施工监理环节上存在着监理工作力度不够,监理过程中节能工程各子分 

  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划分不清晰,对施工过程和进场产品质量的监控似有放任自流倾向。因此,加强节能监理工作的力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的流程和要点。 

  二、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的要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要点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在施工现场应及时配备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目前,监理单位在设置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时,习惯按照工程内容配置土建/电气/通风空调/给排水等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开展本专业的监理工作,鉴于《节能验收规范》与其他相关验收规范协调一致,互相补充的关系,一般由各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承担本专业的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节能属于较新内容,监理单位应结合监理人员的专业特点,加强对各个专业监理人员节能知识的培训,并应关注建筑节能的国家及地方新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发布情况并及时配置到现场。 

  2.熟悉设计文件,合理划分节能工程各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确定质量检验标准。 

  按照《节能验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包括: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检测与控制系统等,《节能验收规范》1.0.4规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因此要做好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识别出建筑工程具体包含哪些节能分项,以及各分项工程具体应遵循的各个验收规范的要求,按照协调一致,互相补充的原则,合理划分节能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并会同承包商或业主确定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3.总监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 19)和《节能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编制包括建筑节能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和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并应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做好分工,确保本工程所包含的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 

  4.要求承包商编制建筑节能内容的《试验检测计划》。监理应审核检测内容、检测频次是否符合《节能验收规范》或国家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或检测试验规范要求,并应审查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关的检测资质。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应要求承包商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并将节能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 

  6.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审签后报业主。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审签后报业主。审核时尤其要注意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要点 

  1.对建筑节能使用材料的验收工作 

   (1)对材料和设备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检查验收,并在材料/设备报审表中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核查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检查出(入)境商品检验报告; 

   (3)对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检查其配合比通知单; 

   (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按照审定的《试验检测计划》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 

   (5)按照材料说明书等文件的要求核查建筑节能使用材料的现场存放条件等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使用时注意检查材料的含水率是否符合要求。 

  2.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业主或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3.建筑节能工程正式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要求承包商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设计、建设、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等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幕墙、地面、屋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设备及管网等保温绝热工程隐蔽前的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安排监理员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主要检查内容有: 

   (1)是否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施工规范和经总监理工程审查批准的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是否有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在工程实体中使用; 

   (3)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4)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监理工程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在《监理日志》上,并及时通知承包商,要求承包商整改,检查整改结果。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应采用文字和图像资料予以记录。 

  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