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装饰装修是以美学原理为依据,是艺术与技术的综合体。一定的装饰效果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要依靠一定的技术手段来实现,因此需要利用各种装饰材料的特点,运用不断更新变化的设计技巧来实现这一项艺术性很强的作品。为此,沟通装饰设计,装饰材料与施工管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这方面的知识,掌握其内在施工关键性环节的管理以促进我们在装饰装修旋工中有针对性,指导性的进行监理是非常重要的。同时通过我们的监理更加促进建筑装饰装修应用技术的健康发展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装饰装修;质量;监理 
  一、设计方案的确认 
  建筑装饰装修方案的确定,是为搞好整个工程的必需程序,任何建筑装饰装修方案都必须在根据业主的安全使用功能和要求来确定。做为监理要首先掌握工程的建筑结构情况,水电暖通等设备的安装情况及施工的质量,布局,功能等的实际情况。同时要了解业主对装饰装修使用要求,功能要求及业主的意图。一个美好的装饰设计方案,必需在满足建筑结构要求的前题下,通过材料的选用,精确的施工工艺及精心的施工技术发挥和严格的管理,才能达到具有功能性,舒适性,安全性艺术性为统一的整体效果。精明的甲方是非常重视设计方案的确定,做为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单位,要配合业主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的原则下,本着经济,实用,美观的主导思想,应与业主反复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最佳的装饰装修标准,效果,并整理完整的装饰工程设计方案。 
  二、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核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所包括的项目和范围及工期要求。由于装饰工程风格迥异,工艺复杂多变,加上多专业工种交叉施工,所以要求进度计划的安排要有重点。在不同时期的重点部位必须有所侧重。在施工计划表中,要有单项工程量,劳动力安排。装饰装修在整体计划中要给水电,空调制冷,暖通,设备安装留有穿插时间。 
  监理人员在施工进度控制中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期完成计划内工程项目,对工期滞后项目及时发现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赶上去。并在定期的工程例会时,合理统筹协调施工,对难度大延长工期项目应尽量提供方便,以达到全局进度计划的实施。 
  三、装修材料的质量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装饰装修材料进场前,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并应将产品的合格证明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对照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复试材料的抽样检验必须在监理见证人员的见证下,按要求随机抽样送有资质的测试单位进行复试检测,在得到合格的检测结果后方可正式使用。 
  监理人员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应该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施工单位进场材料要严格按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时的材料封样的品种,质量进行控制。施工单位定购材料时一定要有厂家样品,材料成批进场时严格按样品验收,发现与样品不符坚决不准进场。严格检查原材料的存放,倒运,避免因存放,倒运过程造成材料变形,破坏,污染,等质量问题。 
  成品保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及损坏。 
  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要求施工单位要认真制定各工序的成品保护措施,加强互相爱护成品的教育,养成自觉保护成品的习惯,加强成品保护的管理检查。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应切实可行,建立建全完善的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制定保证设施的使用功能,维修功能,检查功能的措施,避免因装修后影响了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文明施工,施工作业面要保持干净整洁,严禁乱堆乱倒。 
  四、施工质量监理 
  1、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因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该施工单位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因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该施工单位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建设单位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风等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凡涉及隐蔽验收的分项工程必须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报验合格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制订保证设备设施使用功能,维修功能,检查功能的措施,避免因装修后影响了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 
  2、施工质量控制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所定的施工程序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对影响装修工程质量中的前一工序应进行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首先我们从所需装修的基层处理必须进行细致的检查。如砼楼板面层、砌体面层等,上一工序质量存在问题的必须先进行处理,如面层有不平,水平与垂直方面有偏差的,若超过充许偏差,应分别进行处理,对个别部位不平或垂直度达不到要求的,可进行打凿处理。若整体偏差较大,如个别砌体墙体垂直度达不到要求,应进行返工处理,若是结构砼面影响较大的应报告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因此,装修工程开始必须是建立在上一道工序经验收合格后,并需经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基础上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已完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及时组织承包商进行检查评定,并对缺陷进行处理。对已完工程进行复核性检查、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装饰工程的隐蔽工程应重点验收保温,防腐,隔音,受力构件锚固,电线管路,通风管道和防火等,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和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要求。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施工和维修。涉及煤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严格按规范规定,质量评定标准设计要求及样板标准进行分项工程的验收,并按规定填写检查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在单项部位施工后,及时进行自检,并认真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检查。对所检查出的不合格部位(产品),坚决进行整改。监理人员要严格复查整改情况。 
  监理工程师必须高度重视影响工程质量(人力、机械、材料、方法和环境)因素,必须具有强硬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将影响因素尽可能消除,从而提高建设施工项目达到优良的品质,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工程质量,达到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