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安全形势的越来越严峻,安全监理担子也越来越重,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风险也越来越大,本文从安全监理的风险分析、原因、安全监理的方法、手段等方面入手,浅析如何规避或减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风险进行自我保护。

【关键词】安全监理;职业责任风险;自我保护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本文结合自己在监理工程中实际经验就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降低自身安全风险进行论述。 
  1 安全监理的现状 
  当前,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形式非常严峻,上海楼房的倒塌、成都“楼歪歪”、重庆“楼裂裂”以及几十起高空坠落等一系列特重大事故,给人民财产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果监理工作没有做到位,监理企业和相关监理人员就会受到经济处罚(赔偿)责任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因此,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尽责尽力,同时也减少了安全事故和降低了自身的安全风险。 
  2 监理工程师安全风险的原因 
  造成监理工程师安全风险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些风险来自社会环境,有些风险来自工作环境,有些风险来自监理工程师本身。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经常地、随机地发生在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工作中,与其他自然灾害风险一样,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具有存在的客观性、发生的偶然性等特征。其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日益严格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促使人们对质量安全责任的思考,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随着形势的发展日益健全,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2.2 监理工程师所掌握的技术资源不可能尽善尽美 
  即使是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无任何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于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方面的风险,有些工作上的问题,往往需要相当技术资源的支撑。比如,很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没有合适的机会去学习观摩。 
  2.3 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经验有局限性 
  任何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都是有局限性的,工程监理工作本身就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服务。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尽职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监理工程师本身知识及经验的局限性,可能并不一定去的应有的效果。 
  2.4 社会对工程监理的要求提高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社会公众对工程监理也越来越寄予极大地期望。只要有什么重大事故,首先追查监理工程师有没有违规或失职。 
  为有效控制可能面对的安全监理风险,首先要对安全监理风险清淅识别。 
  2.4.1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监理风险识别首先要明确现行安全监理规范和监理依据有哪些。 
  监理依据有:设计文件,法律法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2.4.2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监理风险识别,从违背监理依据和相关法律带来严重后果方面识别。 
  3 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1.1 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3.1.2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1.3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3.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2.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作业。 
  3.2.2 定期不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2.3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3.2.4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和物资到位情况。 
  3.2.5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 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规避风险的措施,方法 
  首先,安全监理必须从施工方的安全安全管理体系入手,这是安全监理的关键。施工单位必须有完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具体方法如下: 
  4.1 审查核验:就是核验施工单位报送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要求施工单位重新完善再报审。 
  4.2 巡视检查:就是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措施是否按照方案落实,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是否实施等。 
  4.3 通知:就是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未按相关方案组织施工的应立即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4.4 停工:就是监理机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及已经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要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按实际情况指令其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4.5 会议:就是施工前要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后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醒施工单位注意安全措施的实施,做到警钟长鸣。 
  4.6 报告:施工现场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施工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总之,目前监理工程师肩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只有不断学习和脚踏实地地工作,通过上述方法和手段尽量规避(或减轻)自己的责任风险,以期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参考文献 
  [1]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 
  [2]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房屋建筑工程)[N].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9月第一版.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教材[N].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9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