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建筑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房屋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施工过程的严格、规范是工程质量的保证,而施工监理的严谨、科学是施工质量的保证,这就需要在施工中认真做好监理工作,在根本上消除施工质量问题。

  一、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概述
  建设监理是一个技术密集的智能型组织,是由多学科,多专业架构而成的,在城市建设和工程施工建设中监理工作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监理制度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建设管理制度,已经有了较为长久的发展史并被得到了不断的完善。而对于我国来说,房屋建筑监理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兴行业,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监理工作已经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已经形成了新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对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有着极大的促进,对房建工程质量的提高以及投资和工期的控制也有着重要意义,对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行为有很好的遏制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此外,监理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来完成,作为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工程监理单位在业主的委托下,通过本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对房建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有效控制。管理合同的公正性可以实现房建工程建设总目标的最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定义非常明确:建筑工程监理实施之前,建设单位需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所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和其权限。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工程监理。对承包单位的资金使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等方面进行监督。大量的工程建设实践表明,在工程中对监理工作的加强,可以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质量和工期;达到速度与效益的双赢;使数量和质量得到一同提高,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途经。然而,我国房建工程的监理工作相比于监理水平先进的国家来说,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进行分析、改善,进而提高工程监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地域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房建工程具有不同形式的要求,这使得在建筑施工中的监理工作也不尽相同,在目前的监理工作中仍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1、对监理工程师没有正确定位
  监理工程师是工程中的公正第三方,监理时以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作为依据,而不能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不仅关系到工程中的职责分属,同时也关系着工程的验收程序。在验收事要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前提下,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验收,对工程的验收检查要严格、全面。
  2、仅是对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较为重视
  工程项目建设包括了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等诸多环节,监理工作应该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中进行展开。而就目前的工程施工来说,仅是对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较为重视,监理人员在被委托后,工程会立刻施工,使得监理人员只能在施工进行中对工程情况进行了解,并没有深入的熟悉了解。
  3、对业主行为的规范性不强
  我国目前的监理工作主要依照的是《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于工程建设的法律规范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然而在工程中业主的具有较弱的法律意识,并不熟悉监理程序,对房建工程的建设有着极其不利的影响。规范业主的行为,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如期实现工程目标。对工程监理的过多或过少的干预,会出现一些不应该的误解和施工纠纷。在工程中监理工程师才是唯一的管理人员,业主既然委托了监理,对工程施工就要完全放手,其一件和决策应该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现,做到监理对工程管理,业主对监理管理。
  4、“监理”得到工程质量
  工程中普遍存在出现问题就找监理的现象,但其实这种问题不免有失公允。监理工作是通过业主的授权,对房建工程依照监理合同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工作。可以将监理的质量责任理解为,质量问题出现在设计阶段时,设计监理应该对相应的责任进行承担;质量问题出现在施工阶段,不管监理对不合格产品是否检测到,监理需要对其工程责任进行承担,而同时由于这里的质量问题主要是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并且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对于承包商要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有着明确的要求,所以承包商也不可避免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房建工程监理中监理队伍素质较低
  因为对自身的经济管理、法律知识以及全方位控制的能力较为缺乏,房建工程监理中监理队伍的素质还存在很大的不足。部分的监理单位的人才并不配套,对于质量的检查只能通过技术手段来进行,对一些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的运用使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得以实现并不是很符合当下的建筑施工要求,这使得监理工作不能充分发挥出来。薄弱的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使得只能对现场的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开展。
 
  三、监理工作中问题的防治措施
  1、对施工前的监理工作进行加强
  作为一项多元化的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一定要系统了解工程项目,才可以对全局进行掌握,能够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解决。对工程的基本情况要熟悉,概括了解工程所在位置、工程地质、天气状况、地理状况、标高、管网线路等。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提出相关的意见。施工期间,质保体系是有着直接影响作用的重要环节,对承包商的质保体系进行核查是对质量控制的重要保证。在施工工序中设置一定的质量控制点,达到预防控制的目的。房建工程的主要有生产和检验、材料、零部件、各分部、分项工程几个阶段的施工工序,设置控制点要根据危害程度和质量保证难度的大小以及影响质量特征大小进行设定。
  2、进行旁站监理
  (1)旁站监理的要求
  工程中进行旁站监理需要极强的技术特征,所以进行旁站监理的人员要有充分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程实践经验,做到上岗有证,深入了解监理的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施工方法和过程,能够掌握一些质量控制点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
  (2)实施旁站监理的具体措施
  ①开始施工前,要按照工程的特点和设计要求,监理人员详细地制定各关键部位、工序的旁站监理方案,对旁站项目、监控要点有所明确。②要对检测方法、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熟悉,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旁站监理。③对承包商的施工作业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对监理方案进行制定。④对施工准备、天气情况以及使用材料进行检查。施工准备主要包括:材料准备、机械准备、人员到位以及验收上一工序等情况,保证这些符合施工要求后才可以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天气情况有很大影响,旁站监理时也确认施工部位是否符合施工的天气条件要求或者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天气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施工中,施工材料的合格是施工质量的根本保证,对于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予以清退。⑤施工中,要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承包商施工前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进行严格检查。⑥要使工程中的质量和施工安全得到保证,就要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偏差。⑦在工程建设中一些意外原因会使得工程施工暂停,要对停工原因和施工单位的处理措施进行记录。⑧要将旁站监理的详细情况记录在《监理旁站记录》中,为施工完成后的项目跟踪、检查提供方便。⑨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要对《旁站监理记录表》定期检查,对一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经验进行总结,并有相关措施制定避免施工问题的重复发生。
  3、进行现场巡视
  在正在施工的部位或现场,监理人员要进行现场巡视,对施工进行监督。现场巡视是施工综合信息以及工程现场动态获取的有效途径,能够全面的检查和观察施工现场的工作进行。主要通过对施工方人员的状态,完好、适应的机械设备状态以及对材料供应使用的状态三方面来看现场巡视监理。
  (1)施工方人员的状态: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质检员或技术员对问题是否能及时发现,其是否有有序的现场管理等。
  (2)完好、适应的机械设备状态:各项设备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满足施工需求的性能以及施工隐患发生的可能性等。
  (3)材料的供应、使用状态:在工程施工中,材料种类较多,质量的差异很难从表面上看出什么,对一些批次不同的材料质检容易放松,现场巡视的作用能够对材料的使用随时监测,使材料使用过程的质量得到保证。能够及时和承包商核对资料,并且监控施工单位的材料使用情况。
  4、进行平行检验
  在施工中平行检验所强调的是项目监理机构以一定的比例,通过一定的检测手段,独立监测某些工程部位、材料、试验等,对施工质量要有判断能力。是监理工作中一项重要手段,在复核技术和施工的复验中经常采用,同时也是监理工程师验收时,自己进行独立性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房建工程监理并不是单一的管理专业,还要有具体的验证性实施行为,在施工单位进行自检的前提下,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检测手段,对某些工程部位、材料等检测,在施工监理中,做到用数据说话,为工程的质量控制的加强提供合理的依据,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实现房建监理过程控制提供有力的依据,实现监理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使监理工作的高效、高水平得以实现。
  5. 对竣工验收的监理
  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员要对工程进行验收。对承包商的质保资料和竣工报告进行审核,并在竣工报告上书写相关监理意见;对工程质量做出评估报告。对于监理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承包商要立即进行整改后,监理人员对竣工验收准备要协同建设单位认真完成,提出相关的验收方案和安排;与相关单位组织做好房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现场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进行严格审查;对竣工验收意见进行起草;和相关组织部门向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验收文件报送。
 
  四、总结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加快,房建工程得到了极大的开展,并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发展。房建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其监理工作的重视,就是对房建质量的保证。目前,房建监理工作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对监理工作的进行有着一定的制约,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并实施一定的预防措施,可以更好地进行监理工作,为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谢春宁.对房建工程项目招标存在问题的思考[J].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