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控制方法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请建设单位提供监理依据的文件、资料(施工合同、投标书、施工图纸、放线册、政府有关批文)。
  2)在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认后交建设单位。
  4)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应签认。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上岗证书、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严格审核其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保证书。对装饰材料、制品等还必须审查其样品后方能订货。对试验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或试验,送样实行监理现场见证。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必须按其技术说明书进行质量验收。
  8)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并签署意见。
  9)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介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建设单位宣布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介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的意见与要求,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监理程序,制定工地共同遵守的会议制度及其监理过程中各方配合协调事宜。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规范及实际图纸的要求,采用巡视、旁站、检测、试验等等手段检查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工艺过程的各个质量控制点,施工各工序进行跟班巡视和检查,对施工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督施工,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人员整改。
  监理工程师将编写《监理细则》时应明确旁站监理范围。
  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其工作流程如附图2所示。
  工序交接检验程序框图(附图2)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报验单。监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现场联合检验,确认合格后隐蔽。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5)行使监理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定承包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8)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遵照如附图5所示规定的管理流程。
  开工申请程序框图(附图5)
  9)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有效。
  10)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量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
  将验收不合格的内容剔除。
  11)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质量监理工程师及质量检验人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12)组织现场工程例会
  现场工程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会议将讨论质量及工程的其他事宜,解决施工遇到的各种问题。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其纪要的签发管理流程如附图6所示。
  工程例会会议纪要签发程序框图(附图6)
  13)定期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现场监理组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及时提出报告。
  3、质量的事后控制
  1)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先经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并进行质量等级的评定,再经监理工程师复验达标并签认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2)审核竣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交全部工程技术资料,质量自评报告及与质量有关的技术文件,经监理工程师(总监)审核后,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初验,对初验提出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内进行整改。
  3)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初验合格后,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监理协助建设单位作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项目竣工验收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4)承担保修期的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二)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1)明确职责分工。监理及施工均明确质量有谁负责,按ISO要求把好质量关。
  2)监理公司实行定期到监理工地进行质量检查制度,此工作由公司监理部负责,并征询建设单位、承包商的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提高监理水平,加大对质量监理力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创造优质工程。
  3)督促和审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检人员,完善质检措施和制度。
  2、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1)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实地考查、现场抽样,审查供应厂家的资质证、准销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手段,确保材料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2)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
  (1)事前控制:监理工程师应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并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施工队伍资质、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技术可靠性和质量保证措施。
  (2)事中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中,用观察、量测、测量、试验等手段按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好工序交接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做好工程变更、质量事故的处理,完成工程签证,做好协调工作,每月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本公司报告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3)事后控制: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单位、单项及项目竣工验收,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3、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1)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和验收中,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2)根据施工合同,对可能的违约行为提出警告。
  3)按合同条款,对造成损失一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本项目的关键控制点(旁站监理)
  本工程的桩基础、主体结构、防水施工、新型墙体材料、测量放线、以及建筑施工通病防治是重点及难点。
  1、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需要旁站。
  1)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主体结构工程方面: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安装工程方面包括:
  供电设备、大型变压器、大型冷冻设备的吊装就位。
  大中型建筑物的受电、冷冻机组冲洗调试。
  3)、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工程中应用。
  2、针对承包单位的素质、工程特点,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施工工序实行旁站。
  3、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程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4)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查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专用表格)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