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部的职责
  1、在总监(副)的领导下,制定监理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落实和执行情况。
  2、负责各种文件、通知、报告、纪要的分类、存档以及上报和下发工作。
  3、负责总监办的财务、后勤、通讯、打字和出版工作。
  4、负责总监办的日常接待工作。
 
  监理试验室的职责
  1、在总监办的领导下,负责各种监理试验工作。中心实验室应对其它各试验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2、协助驻地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设备,并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
  3、参加合同段有关工地会议和重要工地例会与会议。
  4、协助驻地办对承包人所做的控制指标试验进行核实或复核性试验。
  5、承担各合同段监理送交或提出的抽样试验,及时提交试验结果和结论。
  6、编制、提供有关各种试验报表的格式,并规定按统一的方法进行整理、保存。

  驻地监理办公室的职责
  1、在总监(副)和总监办公室的领导下,依据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文件,对本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度、支付、合同管理等进行全面监理。
  2、全面熟悉掌握和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对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报总监办。
  3、按合同文件和投标文件,会同总监办合同部核实承包人的材料、机械、人员进场情况,监督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4、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的施工计划和开工申请报告,确认中间交工证书。
  5、审查核实承包人的工程计量和支付证书,编制本合同段的支付报表和投资进度图表。
  6、主持参加承包人的工程例会,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7、负责监督检查本合同段承包人质量检测、试验频数符合合同和规范的要求;同时负责监理平行抽测、检验、取样等工作。
  8、负责和协调本合同段全部工程划分为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以及平行抽验的具体安排。
  9、处理一般的工程变更,并报工程部备案,对重要和重大的工程变更提出处理意见,报工程部和总监(副)审查处理。
  10、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搞好技术复核,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指令和图纸,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应及时指示承包人返工,情节严重或由于安全原因,可暂时中断施工,并报总监办。
  11、编写本合同段的监理月报等有关报告,及时、准确的填写各种监理业务表格和资料,收集、管理好本合同段的各种资料。
  12、审查、督促承包人按期完成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编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