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范围
  项目监理的阶段:施工阶段。
  项目监理的范围:根据监理合同,负责施工阶段包括建筑、安装、绿化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协助业主做好现场隐蔽工程收方工作。
  (二)监理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
  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相关技术规范及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完成合同中确定的质量目标:合格
  2.投资控制目标
  以施工承包合同价款为依据,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有关价款的条款控制各项工程价款计量支付,实现业主的投资控制目标;
  3.进度控制目标
  根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工期要求以及本投标文件的有关承诺,实施控制,使总工期控制在多层365天,高层600天以内。
  4.信息管理目标
  通过完善各类监理资料以及督促施工方完成真实、有效、全面的施工资料,并及时向业主及相关部门提供需要的信息,真实的记录、反映工程质量、成本、进度等各方面情况,并为相关部门及业主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5.合同管理目标
  协助业主商签工程承包合同,并通过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控制管理,维护业主的利益,保证合同依法执行。
  6.工程组织协调目标
  通过组织协调要使参建各方明确共同的目标,增进团结,消除矛盾,减少纠纷,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三)保证监理目标实现的原则
  1、坚持强调整体效益原则
  工程监理着眼于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监理工作的有效性是要达到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有机结合和整体综合优化。
  2、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监理工作一方面应坚持严格按合同办事,严格监理的要求,另一方面应立场公正地处理各方面的事务,通过热情周到的服务,严密、细致、科学、公正地开展工作,使项目的各相关单位能紧张有序、团结合作,共同为实现项目总体目标而工作,并努力创造心情舒畅和谐的工作氛围。
  3、坚持预先控制为主的原则
  不论是投资控制、质量控制或进度控制,时间上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都是必要的,但监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事前控制上,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有超前的考虑和预测,并制订相应的投资、质量、进度的预控措施,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更早的时间内,变被动监理为主动监理,达到事半功倍之效。
  4、坚持以理服人的原则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受本身利益的限制,与监理的要求难免存在差异。为使监理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监理工程师在行使监理职能时,应事先晓之以理,争取相互理解和认识一致,即使在必须使用监理职权时,也需配合说服的方法,以期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