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动态控制

  监理工程师依据承包方填报的月度统计报表和其他进度资料,核实统计工作量和形象进度,将实际完成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如发现偏差,应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投资控制意见,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方整改并向业主报告。
 
  (1)支付工程进度款按规定程序进行,在验证承包方的月工程量申报表和合同项目付款申请后,签发《付款证书》。
 
  (2)严格控制涉及费用支出的有关签证。
 
  凡涉及费用支出的监理签证,如停工、窝工签证、用工签证、机械使用费签证等,均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为有效。
 
  2、慎重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并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
 
  施工承包方要求工程洽商或设计变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按《设计变更程序》和《工程洽商变更程序》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