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应该做的22项基本工作你知道吗?

如果看过《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的话,应该会发现,在通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了22项监理基本工作,这22项基本工作,基本体现了监理工作的“三控二管一协调一履职”。所谓三控就是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所谓两管,就是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所谓一协调,就是指协调工程参与各方的关系;所谓一履职,就是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今天,小编就帮你把这22项工作列出来,看看你在平时的工作中做了多少?
 
基本工作1:编制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基本工作2: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基本工作3:第一次工地会议与监理例会
 
基本工作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
 
基本工作5: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基本工作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基本工作7:审查施工进度计划
 
基本工作8: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
 
基本工作9:审查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基本工作10: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基本工作11:审查开工条件,签发开工令
 
基本工作12:审查材料、构配件、设备合格证明文件
 
基本工作13: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
 
基本工作14:巡视、旁站、检验
 
 
基本工作15: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基本工作16:审查“四新”论证材料及验收标准
 
基本工作17:验收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
 
基本工作18:审查工程变更、协调合同争议
 
基本工作19:审查竣工验收申请、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基本工作20:参加竣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基本工作21:审核竣工结算申请
 
基本工作22: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