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纸上谈兵流于形式,不是为了指导监理工作,而是为了应对检查,规划一旦形成就束之高阁,很少应用。
 
2.编制监理规划时未对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复杂程度、结构特点以及质量、工期、造价目标、节能环保等要求做详细分析,使监理规划缺乏针对性,千篇一律直接套用范本。
 
3.建设市场不规范也直接影响监理规划的质量。《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实际情况往往做不到,有的工程项目开工后监理人员进场一段时间还未能签订监理合同;有的项目边设计边施工,设计图纸滞后,不能掌握设计文件全面要求,不具备编制监理规划的条件,所编写的监理规划毫无针对性。
 
4.工程项目周期长,工作过程中法规政策的变化或强制性标准的新要求,以及自然条件的变化等造成重大影响,建设单位对工程有改变要求,都可能使原监理规划不适应,所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位”。现实中即使情况发生变化,监理规划也不再做修改。
 
5.监理单位对监理规划重要作用认识足,从管理上没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只是认为履行程序编出来即可,素质不高的监理工程师编制不出高质量的监理规划。监理单位应该杜绝照抄乱套形成的监理规划,监理规划的编制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才素质的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