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总  则
(1) 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图纸负有审核责任的项目。
(2) 对承建单位按规定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监理单位行使审查权。
(3) 未经监理审核批准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2.2 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
(1) 设计使用的规程、规范。
(2) 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3) 施工合同文件技术条款。
(4) 已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委托合同书。
2.3 审核程序
(1) 监理机构收到批转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14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上报给业主单位。
(2) 承建单位必须在单项工程实施前28天内,提交按照合同规定应由承建单位自行设计(合同规定的项目) 各工程项目的图纸、文件,报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审核后报批准。
(3) 监理机构设计文件审核流程:
1) 监理办公室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并进行登记后,送总监(或副总监)批阅。
2) 总监(副总监)阅批后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 工程技术部安排专人对设计图纸逐项审核,并填写审阅记录单,提出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总监。
4) 总监(副总监)对工程技术部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上报业主。
2.4 审核的主要内容
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1) 施工详图与相应项目、部位招标图纸的差异,工进行工程量复核。
(2) 开挖类图纸建筑物轮廓线及转角坐标与实际地形的符合程度。
(3) 混凝土结构与开挖及金结相互关系是否正确。
(4) 钢筋图与混凝土结构图配套关系及钢筋图与钢筋材料表是否对应。
(5) 金结、机电图与埋件对应关系图及标识是否有误。
(6) 灌浆图及其他图纸编辑部结构图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7) 图纸标注尺寸、高程、说明是否有误,可否作为施工依据。
(8) 结构优化的具体建议。
2.5 其  他
(1) 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提出审核意见,其技术责任和存在问题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
(2) 由业主签发的图纸,承建单位应认真研究,领会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按正常程序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如发现该设计文件图纸尚有某些遗漏、欠缺和问题,则承建单位应在收到图纸或文件后14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机构和业主。监理机构复核后,报请业主单位批转设计单位作出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