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08#地块,由厦门市某公司开发,厦门市某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福建省某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勘察,郑州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监理,由厦门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一期工程由办公楼、宿舍楼、厂房、化工库、原料库、充气间、设备房、污水处理站、围墙、室外工程等组成。本期竣工项目为厂房工程,该工程于2003年2月16日开工,2004年6月8日基本完工。

  厂房为三层框架结构,层高:一层4.8M,二、三层为4.2M,建筑面积26943.55M2,基础为人工挖孔桩,桩芯砼为C25,主体结构为三层以下梁板柱为C30,三层以上梁板柱为C25,栏板、构造柱的砼强度为C20,墙体:±0.000以下为MU10标准砖,水泥砂浆强度为M7.5,框架填充墙采用MU10多孔砖,砂浆标号为M5.0,外墙采用100×100MM方砖贴面,室内墙裙及卫生间采用300×200MM瓷砖贴面,地面、楼梯采用花岗岩板材铺贴。墙面及顶棚刮腻子水泥漆罩面。门窗采用塑钢窗及钢质防火门。屋面:为砂浆找平,911防水涂料,挤塑板隔热,砂浆面层。厂房共分A1、A2、B1、B2、C1、C2区。

  电气分部工程包括:低压配电系统、避雷系统。

  给排水分部工程包括消火栓给水、喷淋系统、雨水排水系统。

二.监理内容和范围

  受业主委托我公司承担土建、水电部分的监理,开展“三控、两管、一协调”监理工作;厂房电梯由业主另请监理。

三.监理机构组成

  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负责人;土建监理员;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经济专业负责人.

四.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内容情况

  本工程土建、水电由厦门思明区建筑总公司承包,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

五.按图施工情况、重大设计变更的执行情况

   施工单位能严格地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厂房竣工建筑面积为26943.55M2,厂房在施工期间未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六.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情况,施工单位是否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

  施工期间经监理核查,施工单位能够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没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
七.专项验收结论

  重要专项验收结论:

  桩基: 合格

  地基与基础分部: 合格

  主体结构分部: 合格

八.见证取样与送检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我监理部安排专职见证员对见证取样、送检进行监控.见证取样和送检结果汇总表 品或项目 总检批次 见证取样、送检 不合格批次 见证取样送检率 备注 .

  见证取样 见证送检

  钢筋 23 23 16 无 70%

  水泥 45 45 20 无 44%

  钢筋焊接接头 106 106 86 无 81%

  标准砖 1 1 1 无 100%

  多孔砖 12 12 6 无 50%

  砼抗压试块 455 455 212 无 46%

  砂浆试块 87 87 40 无 45%

  防水材料 2 2 2 无 100%

  河砂 45 45 20 无 44%

  碎石 37 37 23 无 62%

九.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意见

  质量控制资料共核查28项(其中建筑与结构7项,给排水与采暖7项,建筑电气7项,通风与空调7项),结果符合要求。由业主提供电梯安装质量控制资料7项。

十.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意见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共核查13项(其中建筑与结构5项,给排水与采暖3项,电气3项,通风与空调2项),结果符合要求。由业主提供电梯安装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资料2项。

十一.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十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分部验收评定情况: 地基与基础分部为合格工程;主体结构为合格工程;屋面工程为合格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为合格工程; 建筑给排水分部为合格工程;建筑电气分部为合格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为合格工程;电梯安装由业主提供的资料载明为合格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资料基本齐全;本工程观感质量一般。

  综上所述,该单位工程可评定为合格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