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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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5-12-15 16: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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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地平整,排水沟坡度在设计无要求情况下应向排水方向作不小于2‰的坡度,按每20m的检查点逐点检查,且每边不应少于1点。
2.施工区域及施工周围的上下障碍物已做好拆迁处理,设立了防护措施;
3.施工机械试运转正常,道路、排水沟畅通,路面应高于施工场地地面;
4.工程轴线控制桩离建筑物距离应大于两倍挖土深度,如不能引出控制桩或控制桩遭破坏,应采用全站仪重新定位;
5.挖土机挖土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20cm厚土层,用人工开挖或修坡;
6.基坑不得超挖,工程需要超挖时不得用土回填,应用砂、碎石等填实至设计标高;
7.挖土边坡坡度严禁陡于设计要求;要求放坡系数符合规范。
8.坡顶弃土时,弃土堆坡脚到挖方上边缘距离应根据挖土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性质确定,土质干燥密实时距离不得小于3m,土质松软时距离不得小于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