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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及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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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1-27 10: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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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及涵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2P
大桥、特大桥复测的质量控制要点
1、桥梁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桥梁的平面控制网(三角网)、水准点(跨河水准点)、线路中线等进行复测。复测时,监理工程师按规定比例抽检。
2、特大桥施工水准点测设精度不低于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桥头两岸应各设置不少于两个水准点。
3、测设墩台中心时,应自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距离方向应起、闭于桥头控制点,也可根据地形自中间向两端测设。
4、桥跨短、跨数多的曲线桥采用偏角法测设曲线,确定墩位。首先测出各墩位的线路中心,然后从线路中心向曲线外测量出偏心距定墩位中心。
进场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
1、审查进场材料、构配件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进口材料个构配件应提交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明;
2、审查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3、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参加对生产厂家的考察、评审;
4、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
5、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送的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予以签认;
6、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的比例进行见证取样或平行试验;
7、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严禁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撤出现场;
8、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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