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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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8-01-04 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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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土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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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工作是审查和审核;
1、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施工许可证;
(4)建筑安全监督书;
(5)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安全专职人员的配备等;
(6)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7)安全生产现章制度;
(8)特种工人员的上岗证;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机械性能和在安装前的备案报审情况;
(11)施工现场进行各类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2)严格把好“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审查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项目监理机构应实行全过程动态监控。
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写,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分别审查批准。
(2)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在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编制,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施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