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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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3-10-14 14: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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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理工作的方法
4.1巡视
监理人员按“三控”要求,每天定时下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入监理日志和个人监理日记,要求专业监理人员每天有1/3-1/2时间深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4.2旁站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或隐蔽工程(如现浇砼工程)等实行全天候在现场监督管理。
4.3测量
专业监理人员使用各种仪器或测量工具对建筑物的轴线、标高、沉降量、垂直度、几何尺寸、表面缺陷和桩基工程的孔深、直径、垂直度等进行测量,以考核其是否在规范容许范围内,否则将采取措施。
4.4、试验
根据不同情况对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采取核验、抽验的方式进行。
核验:核验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书、出厂试验报告。
抽验: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按质量检测取样要求和检测项目在监理见证人监督下取样送检测单位试验。
4.5、监理指令性文件
通过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指令单、备忘录等文件,监督受监单位接受监理指令,改进工作。
4.6、工地会议
通过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各阶段、各专业的图纸会审会议,定期的监理协调会议,重点协调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各参建单位相互关系,要求重合同、守信誉。
4.7、专家会议
对于工程上技术复杂的问题,监理或通过监理请建设单位邀请专家论证。
4.8、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是做好监理工作的保证,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