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书 4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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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3-03-22 10: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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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土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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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3项;
1.2本工程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
1.3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1.4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委托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负责监督。
2施工监理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要求: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施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管理及协调工作,向业主提交阶段性总结材料和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