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订立设备大中修合同、经双方协议、达成下列条款

  甲 方 要 求

  1、设备大中修由设备部负责、在安排检修计划时、并规定交接日期、履行交接手续 (按 规程接车) ,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设备部在大修中规定试运转期内、造成检修返工、一切费用应由设备部负责。

  3、计划改变、车间提出检修计划、设备部应予以协作。

  4、设备部检修完毕、做到废旧机件分类、集中指定地点并清理场地卫生。

  5、设备部检修计划有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车间、否则应负经济责任。

  6、在生产过程中、造成非计划停台或不到检修周期造成设备故障 (经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实属设备部) 应负责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乙 方 要 求

  1、维护保养和注油短毛车间负责、明确检修界限、搞好协作、共同为生产服务。

  2、设备检修计划如有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设备部、否则应负经济责任。

  3、按规程交付检修设备、车间应说明设备运转、缺欠情况、并保持机件完整、卫生良好 (特别要清除油污) .

  4、凡因维护保养注油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 (经分析原因、责任实属车间) 应负经济责任。 保养力量不足、可提出保全协作抢修。 双方损失均按直接损失价值相互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