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公平、公正、诚实互信的条件下签订
本协议。
一、 施工范围


二、 施工内容
甲方指定范围内的麻石砌体工程。

三、 工期

四、 承包方式
包工半包料(乙方包麻石),以单价计价方式,按实结算。单价为116元/立方米,以甲方验收实际数量为结算依据。

五、 付款方式
本工程结算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单价表按实结算,乙方施工人工费每完成壹万元(¥10000.00元)时,甲方支付乙方柒千元(¥7000.00元),余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施工要求质量、工艺进行施工,通过监理及建设单位检验不合格,甲方不支付乙方返工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监理及建设单位施工要求返工。

七、 乙方必须全面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

八、 甲方提供乙方住宿。伙食开支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 施工工具由乙方自备。

十、 乙方必须遵守文明施工管理条例,若出现违反条例的现象,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 乙方施工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因乙方管理不善及违规操作出现事故,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十二、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因乙方原因,未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损失。

十三、 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按工程实际量结算。若未通过建设单位验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十四、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