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
 
甲方:中交二航局青荣城际铁路指挥部第一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一分部路基二队(以下简称乙方)                     
 
     为青荣城际铁路建设,确保材料和设备顺利进场,甲方将S212国道至姜家泊村的施工便道交由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决定,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S212国道至姜家泊村,总长2.12km
二、工程施工内容
1、路基拓宽。采用借土将原有路基拓宽(含清表、土方开挖、运输、压实、整平等费用),拓宽后的路基顶宽不得小于8m(水塘处为6m)。
2、砂石路面铺设(厚30cm),宽度为7m
3、边沟开挖。
4、树穴的处理。
三、工程数量及单价:
1、拓宽填土方数量约为7420m3,单价按    /m3
2、砂石路面为4450 m3,单价按     /m3
3、其他作业内容不计。
四、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15天,自20101215日至20101231日完成。
五、质量要求和验收:
1应严格按照路基施工工艺控制施工,确保便道的施工质量。
2、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派的现场施工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3、边沟满足排水要求。
4施工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六、工程款支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参照中交二航局青荣城际铁路指挥部第一项目部的结算和支付方式进行。
七、未尽事宜以双方另行协商意见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
九、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