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联系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西军区文化站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广西军区文化站新建工程
二、 工程地址:南宁植物路49#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制作、包安装、包砂浆填缝、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的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协调与铝合金门窗监督和相关部门的所有工作,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
四、 工程范围与内容
1、 包括施工图内所有的铝合金门窗、百叶窗的工程。
五、 工期:从2010年5月30日至2010年7月10日。
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保证以工程进度同步,不影响其它工种作业。
六、工程质量:
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施工,并达到铝合金门窗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七、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计价单位:人民币。按照每平方米30元,(其总面积按照图纸预决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制作设备、人工、机械、施工安装(含玻璃)洁净、保险及风险等多项措施费、利润等多项费用。
八、工程款支付
1、按照窗框安装完成支付工程款3500元,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全部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完余下的全部工程款。
2、乙方开收据收本工程进度款。
九、材料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用铝合金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
十、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提供施工图纸一份,保证施工工作面的提供,施工现场及时解决交叉作业的协调事宜,配备现场指挥、技术人员。
2、 提供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工人住宿安排(不包含工人一日三餐,以及其他的相关辅助物资)。
3、 委派相关人员负责各项工程的技术、中间验收、阶段款的结算与审核工作。
乙方责任:
1、 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行规范施工,服从甲方合理化建议,遵守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严禁浪费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必要的损耗,产生的材料费、运输费、采购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全责。
2、 自备铝合金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施工器具,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人工单价中。
3、 乙方在签订承包相关工作量范围内,不得转包他人,如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进度完成,甲方有权增派人员参与施工,其工资单价根据赶工方要求,每工不少于 200 元,在乙方阶段款中扣除。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能力承担相关工作量或甲方不信任及发现转包工程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且追回已支付的本工程款。完成工程能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合同单价的已完成工作量的80%进行支付。甲方认为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包工部分,不予结算,并在甲方通知合理日期内无条件撤离工地,以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5、 乙方有责任、有义务与其他兄弟班组之间的密切配合,文明施工。
6、 工人在施工期间,由于自身原因和个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相关事故或意外,乙方全权负责。
7、 进场所有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及上岗平安卡。
8、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工地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9、 在生活区内必须服从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生活区卫生定期清理。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内或生活区域打架、闹事,如有发生,当事双方处以500至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10、 严禁乙方工人在施工场地及生活区域私拉电线、插座,禁止用电炉、不关水龙头,一次罚款200元,发生事故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11、 严禁工人在生活区进行的其他违法行为,严禁使用未满18岁的童工。
12、 杜绝一切偷窃行为,一旦发现工人有偷窃行为,不论量多量少,对当事人班组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一切后果由该班组负责。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在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甲方付清尾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未尽相关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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