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模板)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

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地方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框架三层

第二条           乙方专业分包资质及施工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1、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专业及等级:

发证机关:

2乙方现场总负责人为           

乙方现场质检员为:            

乙方现场安全员为:            

乙方现场木工施工员为:                

乙方现场钢筋施工员为:               

乙方现场砼施工员为:               

乙方现场泥工施工员为:               

3、乙方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大员资格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将复印件存放甲方,并向甲方所属项目提供进场管理及施工人员花名册。

4、乙方劳务人员必须是1850周岁的身体健康、有专业上岗证的工人,进场工种和人数每栋为: 木工15人;杂工 5人;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需陆续进场工种和人数每栋总共为:木工15 ;杂工 8人;乙方应根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至少5名,其中现场总负责人1名,质检员兼安全员1名,专职施工员4名,乙方专职人员进场试用期为 15 天,经甲方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应立即退场,往返一切费用自理。专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开现场时必须得到项目部主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同意,否则扣款200/.天,未配置专职人员扣款3000/.月。

5、乙方驻现场负责人不得有少于85%的工作日在施工现场负责组织、管理乙方的施工人员。

乙方进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特别是带班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各工种主管。若确因施工需要发生变更,应经甲方项目经理批准并将变更后的人员花名册交项目部核实、存档。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其所提供名册人员不符,将对乙方处以至少每次 1000/的罚款。

6、乙方不得以不可避免的原因(如农忙、节假日等)减少劳动力、延误工程进度等,否则甲方按实际进度应增设人数对乙方处以至少每次 1000/的罚款。

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8、以上罚款由甲方财务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第三条           分包方式、分包范围、具体承包内容及要求:

1、分包方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包工,包辅机辅材形式大包干。

2、分包工程范围:--模板工程全部内容。

3、模板工程

3. 1完成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基础及主体结构,从基础承台(含基础加承台模板)垫层模板开始至结构封顶及二次现浇结构,模板工程全部内容。包括模板、木枋、支撑系统等的设计,制作、安装、支撑系统超高、拆除、运输,清理杂物,集中堆放、刷隔离剂,护模,板缝胶闭处理,砼表面处理,对拉螺栓安装、拆除或切割、磨平、转运、清理、平直、对焊、修复,螺杆补洞,模板的修补及归还,本操作面的安全设施的搭拆维护,孔洞预留,后浇带,铁件安装、后浇带的二次施工施工缝处理,膨胀带及不同强度砼分界处钢板网/钢丝网安装,支模(撑)脚手架、人行跑梯的搭拆、运输、清理、集中堆放,钢管、扣件上下车、维修、刷油、堆码等,挂安全网、翻铺跳板等,搭、拆施工需要的所有自用操作脚手架、运输通道并保证安全,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用工等.

3.2按甲方提供的楼层标高控制点严格控制标高,按甲方提供的控制线完成全部放线工作,测量放线配合用工,搭拆木工机械棚用工

3.3上述分包工作内容乙方负责提供人工及加固件、回形销、铁丝、钉子、三级配电箱、施工电线电缆、木工机具等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辅材及机械设备;梁、墙、柱模板加固采用的钢制拉杆(不含防水钢拉杆)、穿墙套管,墙、柱定位采用的所有材料;所有的施工期间为满足施工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以及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自行配备劳保用品及安全器材

3.42上述分包范围工作内容甲方仅提供主材、搅拌机、龙门吊,其它机械设备及辅材均由乙方负责,如翻斗车、震动器、震动棒、打夯机、照明灯器具、电线、电缆、必备工具和用品、泥桶、铁锹、或收浆板、搓板、铁板、铝合金尺、扫帚等;定额含量中所需的辅机辅材、及劳保用品、安全器材等。搭、拆施工需要的所有自用操作脚手架、运输通道并保证安全

3.5乙方负责场内外所有材料机械设备清理码放运输、上下车、堆码、转运等,不另计二次及多次转运费和上下车费;配合材料取样,送样,送检等.

3.6以上所有工种须配合甲方其他工种工作,还包括为完成本施工任务所要进行的其它工作内容、现行湖北省建筑工程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甲方施工现场交底的分包施工内容(不产生计时工)。 

3.7乙方负责所有的施工期间为满足施工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以及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相关工作内容(安全帽由甲方统一购买,乙方领用按进价扣款)。

地范围内按甲方指定部位的道路硬化;基础土方回填后外墙脚手架下的混凝土垫层的浇捣。

3.8乙方施工所涉及到施工机械安拆及操作用工(如吊兰、搅拌机、震动棒),楼层清理、成品保护、清洁卫生等。

3.9按甲方提供的楼层标高控制点严格控制标高,按甲方提供的控制线完成全部防线工作,测量放线配合用工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1、分包工程项目结算单价表(按建筑面积包干, 1-3层计算建筑面积,坡屋面不计算建筑面面积。)

分包内容

工程量

(按建筑面积M2)

结算优良价

结算总价

备注

会所(模板)工程

 

/平方米

 

各类扣款在结算中直接扣除

2上述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第三条第2款分包承包内容中所明确的须乙方提供的各种材料、机械、人工所需费用等,还包括乙方为完成本施工任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如各类人员工资补贴、各类保险、劳动保护及上交各项管理费和地方证件费、暂住费、计划生育费等费用;

3分包工程项目结算单价表组成

序号

部位

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

单位造价

    

按建筑面积单方造价元/m2

2

 

基础工程

模板工程

/M2

 

砼接触面积

 

6

机械设备费

 

 

自带机械费用

 

7

 

  础 工 程

 

8

 

主体结构

模板工程

/M2

 

砼接触面积

 

12

机械设备费

翻斗车、振动器泵、电器照明、工器具

 

13

  

  体 工 程

 

1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5

 

综合

管理费

 

 

16

总计

/m2

建筑面积

 

注:二次结构模板)工程包含在主体结构内。

5、结算办法

5.1工程量的确认:本分包工程采取固定合同总价法结算,工程量按双方已认可的合同工程量予以结算。

5.2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单栋工作量总价在单栋合同总造价5%范围内不作调整。单栋增减的工作总量超过单栋合同总造价5%时,按超过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单价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按该项目其它相同或类似项目合同单价结算,如没有类似的按 2003 年湖北省土建定额有关子目计算,2003 年湖北省土建定额中无相应子目的,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5.3乙方承包范围内不允许发生计时工,承包范围之外发生计时工按实际用工的工日数量乘以   50 /工日(人民币)的综合单价计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当日发生计时工,必须当日取得工长或经手人签证,当日经项目经理(或分管领导)签证确认,否则无效不予结算。

5.3合同外临时增加工程或相关配套工程的结算,按该项目其它相同或类似项目合同单价

结算,如没有类似的按 2003 年湖北省土建定额有关子目计算, 2003 年湖北省土建定额中无相应子目的,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6、结算程序 

6.1乙方分包工程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开完工证明验收单,经项目质检、安全、材料人员在两天内评价签字,甲方预算员进行工程量及履约情况的核定,并依据评价结论办理结算,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送交工程计划中心审计部终审。

6.2结算方式为:包干单价 ×建筑面积—其它应扣款+奖励;

6.3其它应扣款: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违约扣款、甲方开具的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各

类罚款及意外伤害保险费、生活水电费(生活水电费现场接表计量,水费按3.41/吨 、电费1.10/kwh单价计算,减去基本标准每人每月用水量1吨、用电量1度)等。奖励:甲方根据相关合同条款开具的经双方认可的各类奖励。

7、竣工结算

7.1乙方分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并附相关竣工资料,如经甲方相关管理人员评价签字的竣工证明验收单、经项目核定的阶段完工结算书、相关奖罚通知单、奖励通知单等报甲方项目计划员审核,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报甲方工程计划中心审计部终审。

7.2对于审核人员和审核程序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款要求的任何清单、单据、工单等均不得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及乙方任何人员均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工资或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

甲方按下列比例付款。

1.1 主体结构封顶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60  %(按单价组成表的单价计算工作量)

1.2 主体工程验收合格、退场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85  %

1.3自竣工验收合格交工之日起,一年内若无工程质量问题,期满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付清余款;

1.4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维修时,由甲方组织维修,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保修金中扣除,不足时乙方另付。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为了保证本合同各项履约指标的有效实现,乙方必须按月将工人工资发放到位,乙方每次领取工程款时,必须出具工程款收据和工人工资签字单,如出现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发生纠纷或引起工人停工闹事或上访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000/次的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在未得到乙方认可的情况,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优先支付乙方拖欠的人工工资,其余款支付给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人。

3、若乙方未达到现场劳务用工或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完成此项工作,并按所发生费用的1.5倍直接从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高单价或另外补贴,否则不予结算。

第六条  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  合格     。未达到质量目标竣工结算中扣除质量违约金  5.0 /M2

2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甲方技术交底的施工方案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及验收。

2.1验收流程:班组自检(填报自检记录)→班组互检、交接检(填报互检记录)→项目部质量组验收(填报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验收检查

2.2当上述验收流程中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项,均必须进入整改程序,上一道工序未验收通过,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整改程序:每道工序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质量组成员必须跟踪监督,对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坚决要求整改,首先口头警告,未达整改效果时,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中定整改责任人(班组长)、定整改内容、定整改部位、定整改开始时间、整改完成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项目部将按相关条款扣除质量违约金  5.0  /㎡。当连续下达2次《整改通知单》仍未完成整改的,项目部有权勒令该施工队伍退场,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按单价组成表的单价计算工作量)50%予以结算,履约金不予退还。

2.4因乙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须承担事故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业主对甲方的处罚,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除履约担保金不退还外,并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处罚规定执行。

    2..5具体要求:主体结构优良率达到90%以上,所有现浇砼楼板、无墙梁柱、飘窗板及阳台雨棚为清水模板,不允许做抹灰层,采用107胶水泥浆批腻子方法施工;地面(除卫生间外)采用加浆随捣随抹找平法施工,不允许第二次找平(非现浇板除外)。以上部位发生抹灰层、地面做找平层,其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由乙方承担。

2.6乙方接受甲方定期进行的质量综合大检查,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单次综合评比得分95分以上者,甲方一次性奖励    200 .0   元,单次综合评比低于80分者,接受甲方一次性罚款     200 .0     元。

2.7主体结构的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严禁出现塌方事件。每塌方一次,罚款壹万,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柱脚、梁柱交接处拼缝必须严密,不得出现烂根、漏浆现象,出现烂根漏浆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壹佰。

第七条  工期要求

1分包工作期限:

进场日期:  2010                 完成工作日期: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60    天(按总工期要求)

具体施工工期为:基础工程 20 天,主体工程30天,二次现浇结构10天。

(具体施工工期安排以甲方安排的工期计划为准 )                                                                            

2乙方因劳动力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甲方可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3日内调整劳动力,保证生产需要。在规定时限内乙方仍无法满足甲方的生产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劳务供方,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按单价组成表的单价计算工作量)仅按50%予以结算,履约金不予退还。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满足甲方总体施工进度的安排而进行施工,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作业计划,否则甲方将按相关条款扣除进度违约金  5.0   /㎡,由此造成本工程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在结算中扣除其款。

4、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程进度,并经甲方项目经理签证认可后,乙方可对后期赶工措施费用或劳动力增加费用向甲方索取相应补偿,但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影响后期正常的生产进度需要。

5、主体结构工期总工期60天,总奖金为贰仟元整。具体如下:基础工程20天,如按工期完成(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则奖励壹仟元整;底层至屋面结构工期30天,如按工期完成(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则奖励壹仟元整;如按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则按每天200元处罚。

第七条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

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及入场教育,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综合及评定,单次综合评比得分95分以上者,甲方一次性奖励 1000 元,单次综合评比低于80分者,接受甲方一次性罚款 2000 元。

3、乙方必须与项目经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以及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签订《现场安全文

明施工责任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

   4、乙方必须每天指定2个以上的人对施工现场的材料、施工主路进行清理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展开,路面和场地清理不发生计时工。

第八条  材料及设备器材的管理

1、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若有损坏全额赔偿。

2、乙方应对自带材料、机械负责保管,保管费由乙方承担,保管期间材料丢失、被盗或变质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保管费已含于各部分单价内,不再计取;

3、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领料员,且具备签字认可权,其授权委托书必须在进场前三天递交;乙方在领用材料、设备器材、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然后核实领用量并签收;

4、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因保管不善、错误使用等发生丢失、损坏或浪费等,乙方除照价赔偿外,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5模板材料用量按图纸用量,加定额含量核算,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材料消耗的节超进行奖罚,材料节约,甲、乙双方按73(甲73)分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时,不得发放材料节约奖;材料超耗(实际材料消耗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消耗量),乙方结算按当月的采购价乘以材料超耗量退赔甲方或扣减工程款;

    7模板工程材料:采用木九夹板钢支撑系统,所有模板必须为合格新模板;模板材料:梁底模采用木模板,现浇板底、柱子模板及其它构件采用木九夹板;支撑系统:现浇板底采用钢管支架,梁柱及其它采用钢木混合结构;模板支撑系统整体配备二层,悬挑结构底模配备三层;柱子模板周转只允许周转七次,脱模剂:柱子支模前,现浇板支模后必须满刷。

8、所有机具设备进场,必须是合格产品;旧机具设备进场前必须新做油漆,经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若达不到合格及甲方要求,甲方将派专人进行检查、维修及保养,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机械设备的使用上规范操作、正常保养,否则引起的非正常损坏机械设备及人

员伤亡等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费用;

10、施工用电设施:本工程采用TN-S、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系统配电,甲方负责自配电房至现场总配电箱、总配电箱至分配电箱的配置及管理,乙方负责分配电箱至设备端配电设施的配置及管理,配电设施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

第九条   双方职责及权利

1、甲方职责及权利

       1.1甲方现场项目经理为 

1.2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将工程分包范围中一项或多项工作内容交由其他施工队

负责完成,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1.3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合理的居住条件,提供乙方施工人员铺板、床架每人一套,但

乙方人员必须向甲方物资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完工后将原物交还甲方,如无故损坏损失照价赔偿,甲方现场提供仓库。将施工、生活所需用水、电按施工方案接至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电源点送至二级配电箱。

1.4督促乙方按规定办理有关务工手续、计生手续及各类保险费用的缴纳。

1.5及时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和变更通知单一套,并且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相关安全规范

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乙方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安排好施工生产;提供楼层标高控制点、控制线。

1.6负责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成本、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

1.7负责协调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乙方的工作过程和结果实施监督检查,在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等不能满足工程施工之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要求;

1.8 负责协调业主、政府职能部门、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2、乙方职责和权利

2.1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劳动力进场,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选派其它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且乙方须承担合同总额  10%  的违约责任。

2.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3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计划生育、场容卫生、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对现场施工管理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按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2.4乙方应全面履行工程总包单位技术管理条款及现场管理条款所包括的各项义务,同时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的有关技术质量要求施工,如外脚手架的搭设规范和模板方案等;

2.5乙方住宿现场人员生活水电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进场人员数量由甲方工长审核,乙方人员一律不得带家属到甲方安排的临建房内居住,一经发现出现此种情况则按每人每天  10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2.6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不得有顶撞、辱骂及与甲方工作人员吵架等行为,否则,第一次罚款  500 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并且乙方应立即清理相关责任人退场,并在两日内增补相关人员上岗;

2.7 乙方负责协调工程监理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

2.8乙方有义务配合项目部进行基础和主体的放线。具体要求为,配合项目部基础定位放线工日不少于10个,主体每层配合项目部放线的工日不少于两个,每栋配合项目放线的工日不少于6个,少于26个,罚款1500元。配合项目部放线的人员必须是劳务公司的施工员或技术负责人。如果乙方派普工配合放线,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1、履约保证金0.88万元(大写捌仟捌佰元整)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或将本公司未付予乙方的其它项目的结算款转入本工程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用于支付乙方可能发生的无法满足本合同履约指标的违约金;

1.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若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发生违约情况,则按约定无息退还,若发生违约情况,则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乙方。

2、甲方违约责任

2.1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导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2.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时,应在结算前拾天内通知乙方,至结算期一月后仍不能支

付劳务费,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达成新的解决办法,乙方有权书面告知甲方退场理由,并通过法律诉讼追索拖欠的劳务费及损失赔偿费。

3、乙方违约责任

  3.1乙方人员未按甲方指定时间及人数进场,由此造成延误工期,按延误天数  500   /天进行赔偿,赔偿金从乙方后期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甲方指定进场时间一周内仍未进场,甲方确认乙方无履约能力,可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3.2 根据甲方进度安排,乙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在5天内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时,视同乙方无能力履行合同;甲方将直接对未完工程项目或分部分项工程另行发包,乙方无条件服从,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按单价组成表的单价计算工作量)予以结算;若受到乙方阻拦,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对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按单价组成表的单价计算工作量)仅按50%予以结算,履约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交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置。

  3.3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损失其工料损失费用概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可以按延工期情况扣除费用,其标准按甲方与业主合同工期延误处罚金额。

   4、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4.1单方违约或甲方确认乙方无履约能力,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4.2 乙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3 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4.4 出项重大合同纠纷,经仲裁机构或法院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乙方人员若万一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对责任者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督促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膳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和处理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

2、若因本合同第十条第4款规定之情形,终止合同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合同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责任书》,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盖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现场负责人(签名):                   现场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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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