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A0801


家 庭 装 饰 装 修

工程地点:                                          
合同造价: 
工程名称:: 

XXX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陕西省政府《陕西省家庭居室装饰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说明,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包固定项目部分(见甲、乙双方认可的装饰工程项目报价表)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A、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B、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包部分材料;
C、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其中扣除物业管理处规定的不准施工的放假时间,即实际施工天数)。
1.6、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1.7、 工程质量:符合《陕西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腾空房屋或部分腾空房间,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和钥匙,免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按时与乙方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详细审核乙方的设计图纸及样本,并及时签字认可。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提供图纸及样本,并详细进行施工图纸以及做法交底,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留档,解答有关设计问题。
3.2、 指派专职人员为乙方施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范、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工程竣工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
3.5、 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并结清尾款后,向甲方签发质量保证书,并移交现场和钥匙。
3.6、 负责工程在正常使用及自然状态下按照《建筑法》有关装饰工程保修二年,防水、电气隐蔽工程保修五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甲方因故没有组织验收,从通知之日算起。
3.7、 负责工程终身维修,收取适当的材料和人工费用。
3.8、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力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符合《陕西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审查验收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一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加实际工程量结算。
6.2、 付款方式采用第     种;
(1) 工程预算总造价3万元以下按5:4:1比例付款;
(2) 工程预算总造价3万元以上按3:3:3:1比例付款;
6.2、 四次计费的时间
1、 签订合同当天,甲方予付人民币     元,作为工程定金。
2、 开工当天,支付工程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作为工程备料款。
3、 工程施工进度到      天,再支付工程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
4、 工程施工进度到      天,再支付工程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
5、 增减项目在业主签字认可后,两日内付清所有增减项目款。
6.3、 工程竣工后,双方在2天内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两天内向乙方付清所有工程尾款并收现场和钥匙。
6.4、 变更设计内容由甲方代表确认并签字有效,因此增减工程量按原单价计算。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减少工程量而造成材料剩余,由甲方自行负责。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工程,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材料费和工时费。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既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款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愈期竣工,每愈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面片。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除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除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消费者委员会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向西安仲裁委员会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附  则
11.1、 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两年。
11.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1.3、 附件
(1)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 装饰工程预算表;
(3) 合同签定须知
(4) 其他;
第12条  补充说明
(1) 隐蔽工程五年保修,基本工程两年保修,本工程终身维护。
(2) 施工图纸经业主确认后签字,在未进材料前可提出更改异议,如果购进材料或施工,业主才提出更改异议,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由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则应在规定之日完工后顺延,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3) 所有项目据实结算;甲方所购材料,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 乙方报建只承担工人的证件费用,不承担其它物业管理费用。

甲方                 乙方:陕西隆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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