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建筑工程分项内部经营承包合同

 

 

 


分项名称:     钢  筋  工    
班组代表:       赵瑞兵      
所属楼号:        地下室     

 

 

 

 

安徽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制
 
发包方:   安徽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按照甲方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劳务承包合同》内容,甲方为调动乙方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确保本工程的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将本分项工程发包给以 赵瑞兵  代表的乙方负责施工,为方便进行经营管理,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六安金桥安置小区 
2.结构类型: 框架 
3.建筑面积:(以图纸实际标注为准)
4.工程地点: 皋城路与河西路交叉口
5.建设单位: 六安市金安区重点办  
6.分项工程工期:  执行大合同工期(符合项目总计划要求)
二、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
■钢筋工程
详细如下:图纸及图纸会审、图纸审查意见及强规范围内所有的钢筋工程,按规范及图纸设计进行下料,绑扎、搬运,提供准确详细的下料单一份,电渣压力焊及拉结筋焊接不在承包范围, 20#扎丝含在承包范围内。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不包料  ■劳动保护用品乙方自理  ■小型工、器具乙方自理。
承包价格:人防地下室有塔吊时415元/T,无塔吊时430元/T,
非人防地下室有塔吊时395元/T,无塔吊时410元/T,(建筑面积),上述费用已包含本工种所有作业人员的福利、补贴、车旅费、医药费、社会保险等全部费用以及购置工具、器具,辅助材料的费用。
四、质量要求
1.分项工程达到按照规范验收的  ■合格  □优良  标准。
2.分项工程经相关方验收达到上述标准的部分经项目部出具工程量清单并经项目经理签字认可方能结算承包款。
五、工期要求
1.按照甲方总体工程进度计划,接受甲方工程进度计划安排。
2.为保证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完成,乙方安排进场人员符合工程进度要求。进场人员必须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提供身份证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由本人签字,无身份证不得进场,进场人员适时登记造册,班组长每日上午报本日出勤人员至项目部,由项目部核对出勤情况,作业人员考勤按月汇总,由工人在汇总的考勤表上签字确认。不在集体劳动合同或花名册之列或未考勤、擅自进入现场的人员公司对于工资、工伤等事宜一律不予认可,由本合同承包人承诺负责。进场作业人员身体健康,55岁以下,无不适应本工种作业的疾病且无刑事犯罪。
3.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推迟工期接受甲方处罚,按  1000  元/天,累计。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机械事故的发生。选用符合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督促作业人员按照施工规范、工艺标准、操作规程施工,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公司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合理组织施工。
3.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专项安全方案施工,进场职工进行“三级教育”。
七、承包费用结算方式
每月付至完成工程量的50%,春节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成付至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0日内付清。如承包班组遵守公司考勤管理、现场纪律等规定,项目部可适当提高付款比例,承包班组不遵守公司规定的同意项目部可推迟付款或延期付款。建议说明料单及现场钢筋下错或施工错的罚款额。
八、甲、乙方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及时提供图纸、图籍、设计变更等工程资料,并对乙方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施工技术、安全要求书面交底。
2.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材料。
3.负责对乙方完成工程的验收,签署验收意见书,验收意见书作为乙方结算工程的凭证之一。
4.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检查、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负责对乙方进场工人的岗前教育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存在的隐患要求整改;对于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制止,严重的有全责令停工整改。
6.甲方将定期召开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生产例会,将会议内容形成文字记录发放给施工班组,由班组签字领取,按照要求落实。
7.□为  ■不为  乙方提供食堂。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操作工艺及操作规程、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2.选派符合承包工程工作要求的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年龄55岁以下),配合甲方进行安全教育,接受甲方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管理。
3.妥善管理作业人员,教育作业人员不酗酒、不盗窃、不打架斗殴,不违章作业。
4.不浪费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自觉维护场区及作业面的整洁。
5.乙方必须按照生产例会所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承包人必须保证作业时在现场进行管理,如承包人无法在现场管理的,必须指定人员,否则每月发现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罚款500元,累计超过6次的,自动退场。
九、相关处罚措施
1.乙方必须保证承包的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等一次性验收通过,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以整改通知要求限时整改,整改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延误工期的,乙方必须加班、加点赶上,乙方拒不整改或延误时间超过12小时的,视其情节予以500-10000元罚款,整改符合要求方可接收。
2.乙方作用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作的能力的(乙方安排的作业人员个人技术不符合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解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详见《关于解除劳务承包合同的情形及处理办法》。
3.作业人员不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施工、违章作业的,甲方可进行处罚。所有针对作业人员的处罚,班组长发生时处罚加倍。
酒后上岗罚:50元/次
不戴安全帽罚:10元/次
违章作业视情节罚款:50—1000元
私接电线罚:100元
其他视其情节罚款10-500元。
4.偷盗材料,按照偷盗材料价值的10倍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打架斗殴的处罚班组500元/次,发生伤害的由责任人自负,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浪费材料的,按照浪费材料的3倍予以扣除工程款。
十、补充条款
1.乙方签订本合同时须交纳  /  元做为履约保证和工资支付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只能是现金或到期工程款。
2.乙方将分项分部工程再分包的,分包班组必须遵守本合同的考勤办法及项目管理规定,将分包合同送项目部备案,否则一律不得结算。
3.承包人或制订人员在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管理,否则按照200元/次罚款。
十一、补充说明
1.本工程第三条小型工、器具指钢筋切断机、闪光对焊机、弯曲机、下料机、电焊机、手推车等。甲方仅提供塔吊等大型设备,用电至二级电箱。
2.积极配合报验。如因不配合报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现场内本工种材料转运不计费用。
4.乙方不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甲方安排人员突击的,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承包费用中扣除,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退场。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三分,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工程款结算完毕时终止。

甲      方:                      乙  方:

项目负责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解除劳务承包合同的情形及处理办法
当乙方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7天通知乙方解除签订的劳务合同:
1.乙方作业人员不遵守现场关于安全、质量、进度及劳动纪律要求的;
2.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
3.发生安全事故又无力处理或发生死亡事故的;
4.不具备完成本工种要求的能力的;
5.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停工的;
6.其他严重影响项目施工的情形。
如因上述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作业人员必须在甲方通知下达之日起24小时内全部撤场,履约保证金扣除,发生的劳务费用按照确定的工程量(建筑面积)×合同价格×50%结算。工程量商定不统一的,按照现行的定额计算。
乙方代表签字以示确认。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集体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及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施工时,应对每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工人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条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有计划地做好工程的安全评估工作。
3、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的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在工地上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工人违规,造成第三方安全事故的,所造成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4、乙方必须保证所有进场人员受教育上岗率达100%,涉及特种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施工。如果是无证操作,发现一次,从其工程款中扣罚50元,连续2次的,责令停工,直至清退。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加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发现安全隐患二次还不能定时按规范整改的,乙方应停工整改,并处罚乙方500元,如发现三次仍不能按规范要求整改安全隐患,应停工,在学习规范的基础上,认真整改完善,并处罚1000元,否则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乙方所有进行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及相关作业的防护用品,违者,将按工人每人次5元,作业队长及班组长每人次20元进行处罚。
7、乙方所有自行配置的机械设备及小型电动工具,要设专人操作,使用时,必须做好接零、接地保护,并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源线必须使用规范允许的导线,不得使用其他导线或乱接乱拉,违者,参照第五条规定进行处罚。
上述规定的处罚,由用工单位(项目部)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