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甲方委托事项为辖属营业网点及自助银行的装修工程监理。甲方的每一个委托事项称为工程项目。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自发出入围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1.2乙方系甲方《2010年—2011年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入围中标单位,按本合同约定接受甲方委托。
1.3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工期等内容,由甲方项目行向乙方签发《装修工程监理委托通知书》。项目行指对工程项目负有管理职责的甲方辖属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本合同无特别约定的,甲方合同权利全权委托项目行行使。
第二条 监理工作概述
2.1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即:以批准的正式施工图为准,包括整个工程的室内外装修工程、给排水、强弱电工程及配套系统等工程的监理。
2.2监理工作内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控制及现场技术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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