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单包协议
 
发包人: 某建筑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工程的所有钢筋制作、连接、安装工程以单包工形式发包给乙方,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名称:某工地
二、   工程地点:某地
三、   工程内容:施工图及设计变更上所有的钢筋制作、安装、就位、成型、连接、焊接工程。
四、   合同工期:
五、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的规定。
六、安全;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证自己及其他人的安全,若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七、   结算方法;
按实际用钢筋吨位计算,或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
八、   单价:
七、   乙方工作: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有钢筋制作,
安装、连接、就位成型、焊接及预埋件制作、安装、就位成型、连接、焊接。所有的相关机具均由乙方自带(闪光对焊机、焊机、切割机、弯曲机、调直机、断钢机等)。
      甲方工作:为乙方提供足够的材料。
十、付款方式:主体完工付工程款的50%,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付清。
十一、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如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1000元。如乙方浪费了材料,照价赔偿。中途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3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只支付完成工程量相应工程款的50%,剩余50%作为违约金处罚,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方: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