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高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高效有序、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