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二)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本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并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迅速落实人员和措施。
(三)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的原则。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时刻做好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组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