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保护好我乡现有的森林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及南嘉护(2011)1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扑救原则
(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
全乡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做到早预防,早扑灭,千方百计降低森林火灾损失。
(二)就近组织义务或半专业扑火队的原则
各村就近组织力量,建立一支由村主任任队长,副主任任副队长,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基层民兵为骨干的义务(半专业)扑火队。
(三)本村自救为主,外地支援为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