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扑救能力,有效、快速、科学、安全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鹰潭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在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