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十分频繁和灾害损失极为严重的国家,尤其是西部地区。据卫星照片资料,全国有灾害点 100 万处以上,经调查证实的大型、特大型灾害约 10000 处。新中国成立以来,共发生破坏较大的灾害5000 多次,造成重大损失的严重灾害事件 1000 多次。
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公告,2003年全国共报告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3832起,其中突发性灾害13237起,危害较严重的突发性灾害264起。全年因地质灾害共造成743人死亡,125 人失踪、56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