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灯具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v发布时间:2014-07-18 16:12:20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11 KB
  • 资料分类:电气工程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3、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当灯具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4、在变电所内,高压、低压配电设备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5、 室外安装的灯具,距地面的高度不小于3m;当在室外墙上安装时, 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m,室内不小于2m,当灯具安装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线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6、 螺口灯头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2) 灯头上的绝缘外壳不应有破损和漏电;
(3) 对带开关的灯头,开关柄不应有裸露的金属部分。
7、 对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之间的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之间应采取隔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