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力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质量方针和目标,制订创建优质工程计划,并按照计划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工程建设期间和评选考核期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过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五)容量和规模:
1.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工程(含燃机);
2.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
3.装机容量为250MW及以上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
4.装机容量为49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
5.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变电容量750MVA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