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城市各区域的不同特点来讨论对城市景观照明设计的要求,从而形成现代、节能、特色的照明景观,展现城市的特色和内涵。 

  【关键词】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绿色照明;照明形式 

   中图分类号:TB494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景观照明已经成为现代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满足照明功能需求的基础上,也大大延长了展现城市魅力的时间段,具有特色的景观照明不仅能够使人眼前一亮,体现一个城市的内涵,也是充分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1 城市照明 

  根据服务对象以及照明目的的不同,城市照明可以分为保障城市夜间生活安全的功能照明和展现城市夜间景观形象的景观照明,二者相辅相成。功能照明的基本目的是保障城市夜间的生活安全,提高城市设施的夜间使用率。功能照明讲究的重点是照明全覆盖,保障一定的亮度,也同时提供了有节奏、有韵律的城市景观照明背景环境。景观照明重在通过灯光技术展现城市夜间景观形象,展现与日间景观截然不同的景观形态和空间氛围。 

  2 绿色照明 

  世界能源危机日益凸显,“十一五”中已经把“绿色照明”列为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之一,对城市照明的节能要求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绿色照明是指通过科学的照明设计,采用效率高、寿命长、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电器产品,充分利用天然光,建成环保、舒适、安全、经济的照明系统,充分体现现代文明。通过科学的照明设计确定城市的亮度分区,控制功能照明的平均照度、均匀度,引导景观照明通过适当的照明设计烘托景观的形象和内涵,从而从规划层面整体控制照明能耗,控制灯光效果对人们夜间休息的影响和对景观资源形象的破坏,节约电力,减少环境污染[1]。 

  3 景观照明 

  景观照明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2]。其设施主要布置在城市商业中心区、旅游观光区、景观路、标志性建筑等,通过灯光技术突出景观资源本身的景观形象,不光追求亮度和色彩,重点在于通过灯光的烘托,提升和展示不同环境和资源的景观特点,有机地组合成一个和谐协调,优美壮观和富有特色的夜景图画,以此来表现一个城市或地区的夜间形象。 

  4 不同环境的景观照明形式 

  4.1 街道照明 

  街道照明由实用性逐渐向艺术与实用并重发展。街道照明要考虑光的亮度与色彩、光照的角度、灯具的位置和独特的造型等,即使在白天,灯具造型也会成为城市空间不可缺少的美的要素之一。街灯一般从上向下照射,以照亮路面,使得地面环境在夜间仍然显得明亮,行人夜晚行走也很安全。其基本要求是对路面的均匀照射。街道的照明形式主要有: 

  ①柱杆式照明。适宜高度为3.6m左右。与地面的关系较密切,损光性小,经济实用且使用灵活,可根据道路类型、道路宽度的变化进行配置,如单侧、双侧对称、双侧交叉等不同方式的配置,形成独特的照明环境。 

  ②悬臂式照明。安装高度为7m以上,分单侧、双侧对称、多侧式方式配置,光效率要求高,应考虑路灯的间距、灯源的采用及配置方式。 

  不同道路有不同的照明要求,其照明标准有平均亮度(照度)、亮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等,可参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引导要求加以控制。同时,街道照明又要加强道路的方向感和引导性,对街道安全、街道特色的塑造,室外空间质量的改善均有重要意义。 

  4.2 商业街照明 

  商业街是人们购物、娱乐等的重要场所,也是社会信息传递最敏感的地方。商业街的照明随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不断得到创新。以繁荣商业文化为前提,来表现社会的活力,同时也保证了人们的需求,提高环境的美感。商业街的照明对光源的选择很讲究,涉及商业建筑、公共设施、商店招牌、广告宣传等的照明。根据商业街的传统特色、区域特点,选择与商业街和谐的照度、色温度、显色性较高的光源,营造特定的人文氛围。商业街的照明形式有三种: 

  ①固定式、悬挂式照明。固定式灯具采用一定的形状、一定的距离,悬挂式灯具多用于建筑的四角,显示建筑的轮廓和增加建筑的装饰性,以构成整体的空间氛围。 

  ②投光照明。应用于建筑表面的有一定角度的照明,以呈现建筑表面凹凸立面呃变化,并给建筑群体一定的色彩,形成统一的色调,有效突显夜间建筑的美感,渲染商业环境的氛围。 

  ③霓虹灯和挂灯式的装饰性照明。各种霓虹灯沿建筑轮廓边缘或商店招牌、广告牌边缘进行设置,可突出建筑形体,也可以各种造型突显商业信息,营造热烈、活泼的夜环境。 

  4.3 广场照明 

  广场是城市的象征,展现了城市的风貌。照明作为广场不可忽视的环境要素,应以各种照明形式互相配合,根据环境特质、空间结构、地形地貌、植物的尺度、质感等要素,以多样化的局部照明形成整体性的照明效果,更好的烘托广场的气氛,塑造广场特有的个性。广场的照明形式一般有: 

  ①高杆柱照明。适合于照射绿地、人们聚集的区域,选用显色性良好的光源照明。 

  ②中杆柱照明。照射广场周围的环境,一般是扩散型灯具的泛光照明。 

  ③低杆及脚灯式照明。应用于绿化区域、坡道、台阶处,设置90cm一下的低杆灯,光源低,扩散少,营造柔和、安定的环境。 

  ④环境小品的装饰性照明。主要起衬托景物、装点环境、渲染气氛的作用。以不同的单体形式或群体组合,白天以艺术小品的形式存在,夜间营造独特的灯光景观。 

  4.4 区域小环境照明 

  区域小环境照明是指依附于建筑或其他主要空间中的照明设施,本身有一定的功能,能满足照明需求,同时更是区域文化特色的组成部分。一般通过独特的造型、质地、肌理、色彩等向人们传递一定的区域特色、文化内涵、特定风俗等,表达某种空间意义,起到烘托环境、美化环境、渲染气氛的作用。不同的区域采用不同的照明设计,如居民生活区的景观照明,应以小区内的公园、绿地为重点,灯光不得射进居民家内,以免打扰到居民的日常起居生活,以便创造一个安静、幽雅、舒适的生活环境[3]。 

  4.5 公园、园林休闲环境照明 

  公园的照明设计,应根据公园的不同功能,采取对应的照明方式,选取相适应的光源和灯具。根据不同功能配合不同照明方式,重点景观重点规划,休闲区域的照明设施与其他设施一起,共同组成尺度适宜的小环境。照明设计考虑灯具的照明特征以及灯具对环境空间形态上的影响,灯的照度、亮度,光的方向等都要严格控制,以免“光污染”影响绿色植物的生长、给人们带来不舒适的感觉,灯杆的高度应和植物的高度相结合,使灯光更加具有表现力。 

  4.6 建筑物立面照明 

  建筑是城市的风景,灯光构筑了城市的第二风景线。现代城市因独特的地理景观、人文环境以及各自的审美观念而形态各异,不同风格的建筑在灯光的装点下尽现其恢弘气势,强化了城市的独特形象,从而发挥景观的标志性价值。建筑物外观照明可采用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综合使用。应掌握建筑物的主要特点和立面的建筑风格、艺术构思等,再找出从不同角度落光时最引人注目的特色,确定各部位的色度和亮度水平,应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各部分协调舒适。 

  对于建筑物的立面照明,传统的做法是轮廓照明,就是沿建筑物轮廓装设串灯,这种方式简单易行,但缺乏艺术感,而且耗电量较大,一般很少采用。近年来较多的采用泛光照明,泛光灯的优点是光色好、立体感强,照明器的功率较小,有利于节能。内透光式照明,可以利用建筑物立面的窗户和玻璃幕墙,利用建筑物内部光源的使用达到装饰的目的,这种照明方式可以提高内部灯具的使用率,而且检修方便。 

  5 小结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城市的发展,城市的夜生活环境不断改善,通过景观照明提升城市的形象,展现城市的特色,也越来越多的成为城市建设的一种手段。随着城市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景观照明也必定要通过从灯具、灯源的选择控制等入手,充分体现节约能源和节约资源的绿色照明要求,营造一个绿色、可持续的城市夜景。 

  参考文献: 

  [1]沈俊超,齐立博.从“功能照明、景观照明”走向“绿色照明、特色照明”[J].城市规划,2010(1):93-96.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汤重熹,熊应军.城市公共环境设计3公共交通、照明及管理设施[M].广州:百通集团,乌鲁木齐: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