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则运算”法则加快推动电网建设进程

       电网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命线,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对促进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对城市建设的战略发展、拉动地方经济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当前扩内需、保增长的经济形势下,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电力企业勇担社会责任,践行“大项目落户到哪里,电力就服务到哪里”承诺的具体体现。

  [摘 要]随着电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某些利益冲突,本文巧用加、减、乘、除“四则运算”法则,推动电网工程建设协调工作,有效地避免和化解矛盾与纠纷,建立起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和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电网建设环境,树立了电力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关键词]输变电工程,建设,民事协调,管理

  1、电网建设的目的

  随着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和城乡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提高供电能力势在必行。输变电工程建设,可有效解决地方供电电源不足的问题,使电网结构更趋合理、更加健康、更加可靠,对于坚强地区电网,提高供电能力,适应经济发展需求有着重要的作用。

  2、电网工程民事协调必要性

  随着电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因电网建设产生的施工冲突、法律纠纷也不断增多。从事电网建设的各单位普遍感到电网建设外部环境复杂,各项工作举步维艰,如何做好工作协调和相关的外围工作,一直是电网建设首要解决的问题。由于电网建设涉及到规划、城建、国土、交通、铁路、水利、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无论是在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还是在配网技术改造、大修,甚至包括农村低压线路改造等,电网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受阻现象,电网建设政策处理工作已经成为保障电网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之一。充分做好工程协调工作,有效避免和化解矛盾与纠纷,营造良好的电网建设环境,对于确保供电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3、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巧用“四则运算”法则

  3.1 “加”大与政府部门沟通和电力政策宣传

  针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特点和需求,综合分析面临的形势,探索解决或处理工程协调的关键点和难点,提出协调工作方法、措施与步骤,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目标。一是供电部门积极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充分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将输变电工程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争取政府出台相关的支持政策,以达到理想的支持程度和享受最大优惠政策。二是在工程建设前期,建设规划、土地征用、青苗赔付等方面,需协调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等行政部门,程序复杂,任务繁重,必须通过高效的协调与沟通,形成合力解决难点问题,按期达到开工条件;三是说透投资电网建设对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处,争取政府、老百姓理解和支持,把政府、乡镇的“帮办”变成“主办”,把老百姓的“误解”变“理解”。

  3.2 “减”少工程理赔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对于工程发生的各类赔付,必须核细、核实、到位,达到准确率100%。电网建设中的理赔工作政策性强,各种利益关系都要摆平。?在赔偿中要克服盲目性、随意性;坚持统一的标准。不能因为工作好做就少给点,工作不好做就变通处理点。这样势必要造成互相攀比,恶性循环,不仅提高了赔偿额度,而且还增加了理赔难度。?为此,协调人员在充分掌握国家法规、标准的基础上,细心周到的做好政策宣传、面积丈量和赔付测算工作。把国家的赔付政策、工程项目的环评报告、地方政府的有关文件,印制成宣传册,进行大力宣传,通过宣传,让群众明白一个道理:电力是经济发展的命脉,搞好电力建设,群众是最大的受益者;同时,尽量考虑群众利益,转变自身观念,对于跨越经济林、特色种植植物的电力线路,尽可能的改变线路路径或采用绝缘线,也可对树木终生高度进行测算,适当加高杆塔,以减少树木清理数量,确保群众利益。其他农作物、构筑物,按政策标准准确赔付,取信于民。

  3.3 “乘”借典型效应,建立农村电气化成功示范点

  树立典型,建立农村电气化成功示范点。为了取得农民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电网建设,进行农村电气化示范村、示范点建设。紧紧围绕“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管理日趋规范的农村电网新格局。彻底解决农村“低电压”“卡脖子”等问题,满足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用电需要,同时也促进了现代农业电气化建设的步伐。让地方政府及农民意识到“支持电网建设就是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3.4 消“除”电网建设中的突发事件和负面影响

  通过外部司法途径处理不能内部解决的突发事件。输变电工程建设,免不了发生个别人因不满赔偿数额而起争端,甚至阻挠施工的突发事件。有效地将该类事件平息,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事件扩大和越级上访,防止造成新闻风险。对协调未果的突发事件,由法律事务办公室协调司法机关按法律程序解决。为了避免走法律手续周期长的困难,由公司授权当地供电所,提请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对争议事件进行现场落实,按有关政策规定做出价格认证结论。公司以物价部门做出的价格认证为依据,以“排除妨碍”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递交先予执行申请书。

  规避新闻风险。随着社会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日益提高,供电企业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度越来越高,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置新闻风险对公司工作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及时公开每个工程项目的环评报告,消除公众对环境方面的疑虑,同时大力宣传工程建设对于提高电网供电能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在赔付过程中、赔付后等各个环节,加强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走访与沟通,多方了解他们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及时解决,从而避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4、结束语

  随着电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完善工程建设的民事协调管理,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建立起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和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电网建设环境,树立了电力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