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地体

接地体分为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两种。
(1)自然接地体
自然接地体是指原已埋入地中并兼作接地体用的直接与地接触的金属物体,例如原已埋入地中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基础、电缆(铅包电缆除外)的金属外皮等,均可作为自然接地体。
(2)人工接地体
人工接地体是指人为埋入地中的直接与地接触的金属物体,用作人工接地体的金属物体通常可采用圆钢、钢管、角钢、扁钢及其焊接件。不得使用螺纹钢和铝材作人工接地体。
2、接地线
接地线也可分为自然接地线和人工接地线。
(1)自然接地线
自然接地线是指设备的与接地体相接触的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穿线钢管,电缆外皮钢铠等。自然接地线一般可用于各种接地的接地线,但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只能用作辅助接地线;自然接地级各部分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2)人工接地线
人工接地线是指人为设置的专门用作接地线的金属导线。人工接地线一般采用钢质材料,如圆钢、钢管、角钢、扁钢等,移动式设备的接地线、三相四线制照明电缆的接地芯线、以及采用钢接地线有困难时应采用绝缘铜线。
3、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敷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敷设应遵循下述原则和要求:
(1)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当无自然接地体可利用或自然接地体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或接地体运行中各部分连接不可靠时,以及变电所和有爆炸危险场所则需敷设人工接地体。
(2)应尽量利用自然接地线,当无自然接地线可利用或自然接地线不符合要求或自然接地线运行中各部分连接不可靠时,以及变电所和有爆炸危险场所则需敷设人工接地线。
(3)人工接地体可水平敷设或垂直敷设。其中水平敷设时,相互间距不宜小于5m,垂直敷设时,相互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接地体的顶面离开地面一般为0.6m,如小于0.6m,应覆盖硬质保护板,以防机械损伤。
(4)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宜用焊接;接地线与接地设备的连接可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
(5)接地线连接处应焊接。当采用搭接焊时,对于扁钢其搭接长度应为宽度的2倍;对于圆钢其搭接长度应为其直径的6倍。
(6)接地装置各部分之间均应保证电气连接,位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连接处应采取可靠的防潮、防腐措施。
(7)接地装置应满足短路情况下的热稳定要求。
(8)每一接地装置的连接线应采用二根及二根以上导体,并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接地线和接地体合称为接地装置
接地干线:截面积不小于100mm2;接地支线截面积不小于48mm2,不得用铝导体作接地体或接地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对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当采用TN-S系统时
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电阻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可提高到30Ω,但在接地电气设备周围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绝缘台,并保证操作、维修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保护零线的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不大于10Ω。
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Ω。如防雷接地与重复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则接地电阻应满足重复接地的要求。
(2)当采用TT系统时
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与TN-S系统的要求相同。
设备的单独或共同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