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一:必须先了解建设单位的需求和提供的设计资料,必要时还要了解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完工后的建筑工程是以交付建设单位使用,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需要为根本目的。当然,不能盲目地去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需要,而要在客观条件许可之下适当地去实现。因此,在设计中应进行许多方案的比较,选出技术、经济合理的方案,加以设计和施工。

要求二:设计是用图样表达的产品,尚需由施工单位去建设工程实体。因此,方案设计是否满足施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否则只是“纸上谈兵”而已。一般来说设计者应掌握电气施工工艺,了解各种安装过程,以使图样具有指导作用。

要求三:电气装置使用的能源和使用来源和信息来自设施的不同系统。因此,在开始进行方案构思时,应考虑到能源和信息输入的可能性及具体措施。与之相关的设施就是供电网络、通信网络和消防预警网络等,相应的就要和供电、电信和消防等部门进行业务联系。要求四:“安全用电”在建筑设计中是个特别重要的问题。因此,在设计中考虑多种安全用电设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要保证电气设计内容完全符合电气的规范。在这方面,当地供电、消防和电信等部门不但是能源和信息的供应单位,而且还是“安全用电”和“防火报警”的管理部门。建筑电气设计的关键是经过这些部门的审查后,方能施工与验收。

要求五:建筑电气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一部分,与其基本不可分割,而且与其它系统纵横交错、息息相关。一栋具备完善功能的建筑物,应该是集土建、暖通、水、电等系统所组成的统一体。建筑电气设计必须与建筑设计协调一致,按照建筑物格局进行布置,同时要不影响结构的安全,在结构安全的许可范围内“穿墙约户”,建筑电气设备与建筑设备“争夺地盘”的矛盾特别多,因此,要与各专业协调“划分地盘”,加在走廊内敷设干线、于管时,设计中应先约定电气线槽与各设备干管各沿走廊的一侧敷设,并相互协商好跨越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