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从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观测程序及注意事项等几方面对建筑物沉降观测过程中的问题加以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物沉降观测;原则;程序;注意事项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物拔地而起。“质量第一”已成为建筑企业的立身之本。为了提高工程质量,高层建筑施工测量越来越受到重视。建筑物越高,荷载越重,对基础的要求也就越高。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对建筑物进行按时、快速、精确地沉降观测显得尤为重要。只有严格按照建筑物沉降观测的要求和程序施测,才能得出客观真实的观测结果,便于正确指导施工,以避免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

  1 沉降观测“五定”原则

  “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上述原则能够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沉降观测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加真实。

  2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2.1 对仪器设备的要求

  沉降观测要求精度高,为了能够精确反映出建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在沉降观测过程中应选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选用受环境和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如确实没有铟合金水准尺,要尽量使用一般塔尺的第一段标尺。

  2.2 对人员素质的要求

  沉降测量作业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要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够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科学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准确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3 对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2.4 对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2.5 施测要求

  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观测程序要熟悉、正确。在首次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必要时经计量单位予以鉴定。连续使用3-6个月后重新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校在观测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

  3 具体施测程序

  (1)建立水准控制网 根据工程的布局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等因素制订测量施测方案,按照测量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和测量施测方案的要求,结合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控制点(或城市精密导线点)建立科学的水准控制网。具体要求:(1)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设3个以上水准点,其间距不大于100米;(2)在场区内任何地方架设仪器时至少后视到2个水准点,且场区内各水准点构成闭合图形,便于闭合检校;(3)各水准点要设在建筑物开挖、地面沉降和震动区范围之外,且水准点的埋深要符合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大于1.5米)。要根据工程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准控制网,与基准点联测,平差计算出各水准点的高程。

  (2)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根据沉降观测点的埋设要求和图纸设计的沉降观测点布点图,结合场区水准控制网的情况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要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作业。

  (3)沉降观测 根据工程施测方案和确定的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应在观测点设置稳固后及时进行。一般高层建筑物有一层或数层地下结构,首次观测应从基础开始,在基础的纵横轴线上(基础局边)按设计好的位置埋设沉降观测点(临时的),待临时观测点稳固好,进行首次观测。首次观测的沉降观测点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进行比较的基础,其精度要求非常高,施测时一般用N2或N3级精密水准仪,且要求每个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观测两次后决定。建筑物每升高一层,临时观测点移上一层并进行观测直到十0.00,再按规定埋设永久观测点(为便于观测可将永久观测点设于十500mm)。然后每施工一层就复测一次,直至竣工。

  4 观测中的注意事项:

  严格按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平尺;各次观测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进行;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各观测环境基本一致;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气呵成;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将各次所观测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当建筑物每天(24h)连续沉降量超过1mm时应停止施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参考文献

  [1]冯云德.建筑物沉降观测技术方法探讨[J].北京测绘,2009,(4).

  [2] 曹玲.浅谈建筑物沉降观测实践中的一点体会[J].科技资讯.2009,(9).